农村土地征收应公开透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时间:2020-09-20 08:31 来源:晨报资讯 作者:admin 阅读:次
核心提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经常上网看看,了解群众所思所愿,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农村土地征收事关百姓切身利益,要严格执行法定的征收程序,始终坚持把维护被征地农民的权益放在首位,从根本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正当权益。要广泛征求、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加大信息公开透明度,及时回应百姓关注,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公平公正的立场促进阳光拆迁、和谐拆迁。近日,江西省上饶市高铁新区灵溪镇灵湖村的村民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当地征地搬迁工作中的一些问题。
今年6月下旬开始,灵溪镇信江河南岸的灵湖村和周家埠部分房子,以“棚改”的理由面临征地,包括基本农田和村民房子约1500亩。目前全村大部分房子已经写了“拆”字,还量了房子,开了“拆迁补偿意见会”。但是村民没有看到具体的省级批准文号、批准面积、批准时间。村民们提出要看相关批准资料,直到九月中旬为止,一直没有看到这些征地公告贴出来。
全村400多户人家,有300多户向镇里集体诉求:城市要扩建,农民不敢违令。希望上面收回村民房子的宅基地的同时,能够给予村民重新划拨宅基地。因为灵湖村靠信江河河边的良田虽然被征,还有森林山地2743亩没有被征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那村民除了山地,还有大山之下的山沟垄田没有被征,是不是可以给予村民们在规划红线以外,重新划拨宅基地呢?
但是镇里回复不能给宅基地,口头承诺说,只能加每平米220元的补偿金。可是村民一直基于以下两条法律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上写着:“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该重新分配宅基地”。《国土法》第四十八条中记载:“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土地,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村民依法坚持要求宅基地。村民无法在拆迁补偿合同上签字的原因,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是没有征地公告。根据《国土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然而,对灵湖村实施拆迁的拆迁方并没有张贴盖政府公章的征地公告,村民不知道拆迁主体是谁。拆迁补偿方案上写着征收实施部门是“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村民不明白,何以区政府可以是拆迁主体?实质上来谈判拆迁的人,也只是高铁新区管辖下的石狮镇和灵溪镇的干部,并未见区以上的领导。
二是村民要求拆迁方拿出拆迁证书、建筑规划许可证等,却一直未曾见到。村民也没有看到哪里有公告灵溪镇南岸究竟有什么具体的建设项目,仅仅是可能建一座双语学校和一个球场,但是这两样也不可能需要1500亩田地啊。
三是同一个灵溪镇“胜利片区棚改”,许多方面不平等。而且,他们没有答应给村里50岁以上的村民办社保,只有每个月380元的失地保。
四是从法律上来说,区、镇政府没有权利作为拆迁的主体单位。他们拆迁的这些人到时候一旦调离灵溪,村民们以后的安置房恐怕没有着落的。
五是有天有地有宅基地的房子,才是农民最习惯居住的房子。灵湖集体土地的房子拆迁才4000元多一点儿一平米,而上饶市区的房子要8000元至10000元一平米。被拆迁后,农村房子两平米换不回城市的一平米房子。而在信江河北岸的郭门村已经拆迁7年了,还没有等到安置房。许多老人单独被安置在过渡房里,年轻人另外租房子居住,这样就造成许多老人没有人看护。所以,只有宅基地才是农民最大的住宅保障。
六是签拆迁协议前,拆迁方案应当经过充分的讨论和征求各方意见,定稿后应该向大家公开,而不是拿不成熟的方案出来边签字边一改再改。签拆迁协议时,应当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画押,被拆迁的农民应该拥有一份补偿协议合同书,而这次被拆迁的灵湖村民是没有这个合同的。只有拆迁方有,这是不合理的。已经签字的村民说,签协议时,拆迁方并未加盖公章。签好的协议只拿在拆迁方手上,有可能被随意改动,一点都不正式。
再者,据灵溪镇其他被征收已经被拆的部分村民透露:签字时,说好的奖励,等村民搬家房屋被拆后,那奖励就被冻结没有了。所以,合同暂时不给,等待村民房屋被拆毁以后再给。
七是为什么不是先征地后征房,反而只谈征房子对田地、沙滩、村路只字未提?上饶本地的其他村都是先把村里公共财产先公布,比如村路、山塘水库、水渠、林地、沙滩等先解决,把村里的账目公开后,再来谈征房的,而灵湖村的霞湖自然村和灵溪樟自然村却不是如此。
八是灵湖村属于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傍山依水的农村,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并非城市里的棚户区,更非城市里的“城中村”,并不适合用“棚改”的名义来征收农民的土地。
九是灵湖村靠近信江河河边的肥美田地被征收,本村还剩下许多山沟垄田没有被征收,让农民将来住在高高的安置房上,农民依然要继续耕种那些山垄田。那么,农具放在哪里去?所以,灵湖村民不适合居住安置房,只适合重新划拨宅基地。
十是灵湖村被征收的村民65—75岁的老人、以及病人租不到房子,需要暂时居住过渡房。其他地方的征迁都是给老人免费提供过渡房居住的。灵湖村却没有肯定的答复。有可能需要村民自己出钱租房子,这让老人和病人忧心忡忡,如果这个村庄没有被征迁,老人们就用不着出去租房子。“百善孝为先”,因为征迁,这些农民不得不父母与儿女分开住,老人们万一病了跌倒了,儿女都无法及时照顾。所以,我们需要在农村有宅基地的房子,方便照顾一辈子住习惯了农村的老人。
十一是目前新冠肺炎疫情还没有消散,村民不愿意离开村庄去别处租房子居住,请在疫情完全结束后再谈拆迁,以免村民恐慌。
灵湖村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上写着: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以人为本、和谐征收”的原则,全力将棚户区(城中村)(其实灵湖村并非城中村,而是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农村)改造工程建成“群众认可、社会满意、政府放心”的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话是如此,可是灵湖村群众并没有参与权,村民要求宅基地完全被否认,也并没有做到 “以人为本”。全村230位65岁以上的老人因为棚改,不得不离开儿女单独居住,老人们的生活谁来照顾?
综上所述,灵湖村民们希望得到以下问题的解决:一,希望看到灵溪镇“胜利片区”灵湖村这边征地的省级以上的批准文号、批准面积和时间;二,希望给予灵湖村民重新划拨宅基地;三,如果可以,灵湖村民恳请政府对灵溪镇信江河南岸的农田不要被征收。因为国家反复强调要节约粮食,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保护耕地才能有粮食啊!四,如果不能先给安置房后拆迁,又不能重新划拨宅基地,那就按照城市棚改的价格,按照上饶城区的房价的价格来拆迁灵湖村。签字的合同还应该一式两份,应该给失去土地的农民办社保。
转自:http://www.peoplescck.com/jjsn/20200919/14699.html
今年6月下旬开始,灵溪镇信江河南岸的灵湖村和周家埠部分房子,以“棚改”的理由面临征地,包括基本农田和村民房子约1500亩。目前全村大部分房子已经写了“拆”字,还量了房子,开了“拆迁补偿意见会”。但是村民没有看到具体的省级批准文号、批准面积、批准时间。村民们提出要看相关批准资料,直到九月中旬为止,一直没有看到这些征地公告贴出来。
全村400多户人家,有300多户向镇里集体诉求:城市要扩建,农民不敢违令。希望上面收回村民房子的宅基地的同时,能够给予村民重新划拨宅基地。因为灵湖村靠信江河河边的良田虽然被征,还有森林山地2743亩没有被征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那村民除了山地,还有大山之下的山沟垄田没有被征,是不是可以给予村民们在规划红线以外,重新划拨宅基地呢?
一是没有征地公告。根据《国土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然而,对灵湖村实施拆迁的拆迁方并没有张贴盖政府公章的征地公告,村民不知道拆迁主体是谁。拆迁补偿方案上写着征收实施部门是“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村民不明白,何以区政府可以是拆迁主体?实质上来谈判拆迁的人,也只是高铁新区管辖下的石狮镇和灵溪镇的干部,并未见区以上的领导。
二是村民要求拆迁方拿出拆迁证书、建筑规划许可证等,却一直未曾见到。村民也没有看到哪里有公告灵溪镇南岸究竟有什么具体的建设项目,仅仅是可能建一座双语学校和一个球场,但是这两样也不可能需要1500亩田地啊。
三是同一个灵溪镇“胜利片区棚改”,许多方面不平等。而且,他们没有答应给村里50岁以上的村民办社保,只有每个月380元的失地保。
四是从法律上来说,区、镇政府没有权利作为拆迁的主体单位。他们拆迁的这些人到时候一旦调离灵溪,村民们以后的安置房恐怕没有着落的。
六是签拆迁协议前,拆迁方案应当经过充分的讨论和征求各方意见,定稿后应该向大家公开,而不是拿不成熟的方案出来边签字边一改再改。签拆迁协议时,应当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画押,被拆迁的农民应该拥有一份补偿协议合同书,而这次被拆迁的灵湖村民是没有这个合同的。只有拆迁方有,这是不合理的。已经签字的村民说,签协议时,拆迁方并未加盖公章。签好的协议只拿在拆迁方手上,有可能被随意改动,一点都不正式。
再者,据灵溪镇其他被征收已经被拆的部分村民透露:签字时,说好的奖励,等村民搬家房屋被拆后,那奖励就被冻结没有了。所以,合同暂时不给,等待村民房屋被拆毁以后再给。
七是为什么不是先征地后征房,反而只谈征房子对田地、沙滩、村路只字未提?上饶本地的其他村都是先把村里公共财产先公布,比如村路、山塘水库、水渠、林地、沙滩等先解决,把村里的账目公开后,再来谈征房的,而灵湖村的霞湖自然村和灵溪樟自然村却不是如此。
八是灵湖村属于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傍山依水的农村,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并非城市里的棚户区,更非城市里的“城中村”,并不适合用“棚改”的名义来征收农民的土地。
九是灵湖村靠近信江河河边的肥美田地被征收,本村还剩下许多山沟垄田没有被征收,让农民将来住在高高的安置房上,农民依然要继续耕种那些山垄田。那么,农具放在哪里去?所以,灵湖村民不适合居住安置房,只适合重新划拨宅基地。
十是灵湖村被征收的村民65—75岁的老人、以及病人租不到房子,需要暂时居住过渡房。其他地方的征迁都是给老人免费提供过渡房居住的。灵湖村却没有肯定的答复。有可能需要村民自己出钱租房子,这让老人和病人忧心忡忡,如果这个村庄没有被征迁,老人们就用不着出去租房子。“百善孝为先”,因为征迁,这些农民不得不父母与儿女分开住,老人们万一病了跌倒了,儿女都无法及时照顾。所以,我们需要在农村有宅基地的房子,方便照顾一辈子住习惯了农村的老人。
十一是目前新冠肺炎疫情还没有消散,村民不愿意离开村庄去别处租房子居住,请在疫情完全结束后再谈拆迁,以免村民恐慌。
综上所述,灵湖村民们希望得到以下问题的解决:一,希望看到灵溪镇“胜利片区”灵湖村这边征地的省级以上的批准文号、批准面积和时间;二,希望给予灵湖村民重新划拨宅基地;三,如果可以,灵湖村民恳请政府对灵溪镇信江河南岸的农田不要被征收。因为国家反复强调要节约粮食,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保护耕地才能有粮食啊!四,如果不能先给安置房后拆迁,又不能重新划拨宅基地,那就按照城市棚改的价格,按照上饶城区的房价的价格来拆迁灵湖村。签字的合同还应该一式两份,应该给失去土地的农民办社保。
转自:http://www.peoplescck.com/jjsn/20200919/146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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