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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知名人权捍卫者黄之锋狱中度过其28岁生日

时间:2024-10-14 10:58 来源:维权网 作者:admin 阅读: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1014日,本网获悉:香港著名人权捍卫者黄之锋19961013日出生,其在狱中度过了其28岁生日。

香港当局及其法院目前已经成为香港大规模人权迫害的犯罪集团,类似黄之锋这样的政治犯竟达千人以上,国际社会必须对香港当局及法院的丧心病狂的人权犯罪予以强烈而有效的谴责和制裁,迫使香港当局释放黄之锋等所有政治犯。

黄之锋简历:19961013日出生,英文名Joshua Wong Chi-fung,基督徒,国籍中国(香港)、英国国民,无党籍民主派人士,荣获美国《时代杂志》2014年度25名最具影响力少年(之一)之称, “雨伞运动”领军者,香港学运思潮召集人、香港众志秘书长,香港在押政治犯。

自幼曾随父母参与教会活动,做义工,热心服务于小区公共事务;2014年,曾就读香港公开大学,并于202010月以优异成绩从大学毕业;2011529日,曾与中学校友林朗彦成立学生组织“学民思潮”,曾多次组织学生游行、集会等,以反对香港政府假借德育及国民教育科向学生进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洗脑教育,从而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2012715日,曾受邀出席《城市论坛》,就国民教育议题与其他嘉宾辩论,因表现出色而获公众广泛赞许,并成为全香港反对“洗脑教育”运动全面爆发的导火线;

2014926日,曾因参与雨伞运动,主导学生举行“和平占中”罢课集会而被警方拘捕,后被取保释放;

2016410日,曾因与林朗彦等人成立香港众志,提倡香港自治,不主张香港独立,同时表明“如无民主自治,只能选择港独”,而成为“不合北京心意的人”;

2017817日,曾因重夺公民广场事件而再度被捕,被香港高等法院以“非法集会罪”判刑6个月;

2018117日,又被法院以“刑事藐视法庭罪”加获刑3个月;其不服上诉,2019516日被减刑至2个月;出狱后,因又加入“反送中”运动,表明政府应明确撤回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及撤回69日百万人大游行定性为暴动的错误,同时指林郑月娥因造成香港人流血而已无资格再当特首,故使港府及中共当局更加不安;

2019813日,香港国际机场爆发大规模集结示威在即,因其在脸书上做直播,呼吁届时游行人数能越百万等,随被警方于830日在街头带走,并被检方指控涉嫌“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等罪;

201998日,曾因准备前往德国讨论香港情势而又被警方以“违反保释条件” 罪由拘押;同年1029日,曾因报名参选区议会选举,而被北京的“硬命令”剥夺参选权;

2020630日,曾因中国人大通过《港版国安法》,而被迫宣布辞去香港众志秘书长一职,同时退出香港众志,表明其将在今后以个人身份实践信念;

20196月,因包围香港警察总部案件,其与周庭和林朗彦一同被警方再度关押,期间虽暂获取保,但之后又被收监逮捕;

20201123日,其三人案在香港西九龙法院被以“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组织未经批准集结”、“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三罪开庭受审,同年122日被分别裁决,其获刑13个半月,另二人分获7个月和10个月。另有其它控案。目前在香港赤柱监狱服刑。

 


原文标题:香港著名人权捍卫者黄之锋狱中度过其28岁生日

原文地址: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4/10/28.html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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