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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县小学总务主任辱骂教导主任「狗」 公然侮辱下场曝光

时间:2024-10-16 08:4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宜县某小学李姓总务主任辱骂同校韦姓教导主任是「狗」,宜兰地院(如图)认定犯公然侮辱罪,处拘役10日。(记者江志雄摄)

宜县某小学李姓总务主任辱骂同校韦姓教导主任是「狗」,宜兰地院(如图)认定犯公然侮辱罪,处拘役10日。(记者江志雄摄)

〔记者江志雄/宜兰报导〕宜兰县一所原住民小学李姓总务主任,与同校的韦姓教导主任因细故发生争执,李男竟在学校教职员办公室内辱骂韦男是「狗」,韦男愤而提告。宜兰地方法院审结,认定李姓总务主任犯公然侮辱罪,处拘役10日,可易科1万元罚金。

李姓总务主任与韦姓教导主任都是正式教师,在原乡学校任教多年,目前在同所学校服务,李男在办公室内用不堪入耳言词当众辱骂对方,韦姓主任深感受辱坚持提告,消息传出后,在地方杏坛引起非议,宜兰县政府教育处也介入了解,盼为人师表以身作则,避免使用不当言词,以沟通化解歧见。

检警调查,今年5月30日下午2点多,51岁李姓主任与同事韦姓主任因故起争执,在教职员办公室辱骂韦男说,「狗啊!武塔的狗啊」、「武塔不要的狗」,足以贬抑当事人的人格,韦男随后向警方报案,警询后移送法办。

事发当时有其他教职员在场,检察官根据韦男警询内容、李男说词、证人的证词、2人对话录音译文,将全案侦结起诉,宜兰地院法官依公然侮辱罪处拘役10日。至于双方是什么原因起争执,起诉书及判决书内容并未说明。据了解,应是沟通问题所产生的误会。

校方回应,事发后,依规定办理校安通报,并举办校事会议,调整李姓主任的职务,李现已卸下行政职,担任科任老师,学校尊重司法判决,也希望风波就此打住,让校园回归平静。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31824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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