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中市府约聘人员「没水准、钻老鼠洞进来」 法官判无罪
针对庄女骂中市政府经发局约聘人员「靠爸、没水准、钻老鼠洞进来」,台中地方法院判决庄女无罪。(记者张瑞桢摄)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庄姓女子去年到中市政府办业务时,不满承办人员要她出示身分证件,她怒骂一位约聘人员「靠爸、没水准、钻老鼠洞进来(指走后门进入市府任职)」,被这位约聘人员提告公然侮辱罪与侮辱公务员罪,法官却认为庄女是因办业务认为被刁难,质疑约聘员没经公务员考试,是走后门进入市府,用语虽粗俗,但对名誉影响尚非重大,且宪法法庭今年判决限缩公然侮辱罪及侮辱务公务员罪的范围,判决庄女无罪。
台中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庄女去年11月23日下午到台中市政府经济发展局办理公司登记相关事务,不满承办人员要她出示证件,她责骂一位约聘人员,「靠爸、没水准、钻老鼠洞进来」等语,被这位约聘人员提告公然侮辱罪与侮辱公务员罪。
台中地院审理时,庄女承认,她口出「钻老鼠洞进来」,意思是这位约聘人员,不是考试进入市府,且这句话不是对著约聘雇人员讲,而是对约聘雇人员的主管讲。
法官勘验现场监视器画面,庄女说,「你就是从老鼠洞钻进来的」、「既没有考试又没有正式的资格,你凭什么讲话?」、「你哭爸喔!」,「没水准、没考试的,走后门进来的」,约雇人员则回击说,「我上一次放过你,不代表这一次可以放过你,我这次就告死妳」,法官认为,庄女口出「靠爸、没水准、钻老鼠洞进来」属实。
判决书指出,庄女说「钻老鼠洞进来」,是指这位约聘人员,非经过公务人员考试取得任用资格,庄女主观上认定是透过走后门而担任公务员职务;至于「哭爸」,是这位约聘雇人员质问庄女,「妳是在给我大声什么啦!」情况下,庄女以「你哭爸喔!」回应,「没水准」则是庄女抱怨自己已经携带公司章与负责人印章,却仍无法办业务,感觉自己遭到刁难,这位约聘雇人员又主动过来关心此事,庄女认为对方仅为约聘公务员,没经过考试,所以没水准。
法官强调,庄女用语虽粗俗不雅,但起因是办理业务时,她主观上自认被刁难故,冒犯及影响约聘人员的程度尚属轻微,言语,对这位约聘人员社会名誉影响尚非明显重大,应无贬损人格的情形,也尚未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范围,另外,法官也指出,宪法法庭今年度第3号与第5号判决,也限缩公然侮辱罪及侮辱务公务员罪的范围,据此判决庄女无罪,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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