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救国团主任李钟桂失智 堂姪为272万财产告秘书、随扈
前救国团主任李钟桂(见图)失智,其堂姪李绍平为一笔272万元的财产对李妇的秘书与随扈提起民事告诉。(资料照,记者张嘉明摄)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85岁救国团前主任李钟桂是已故司法院长施启扬的妻子,近年她因罹患失智症,台北地院其「意定监护契约」,裁定由李妇堂侄李绍平担任监护人,但后来改认李男在照护上失格且违背遗嘱,改由律师庄乔汝、会计师钟明桓、真善美基金会副董事长黄荣护、施启扬前随扈阎冠志,共同担任监护人,李已抗告。北院今另案开庭审理李男指控李钟桂的秘书范姜群丽与阎冠志溢领李钟桂款项一案,据悉,李男求偿金额逾272万元。
据了解,李绍平指范姜群丽与阎冠志溢领李钟桂的款项,决定以李钟桂的名义提起本件民事告诉,向两人求偿272万多元。法官上午开庭指监护权一案尚无定论,也就是说,李绍平未必能承受诉讼,「是否有必要先停止本案诉讼」?
李绍平委任律师认为,依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有诉讼代理人的情况下,没有必要停止本件诉讼。
范姜群丽与阎冠志的委任律师则指,对造诉讼代理人受李绍平以监护人身分进行委任,但李男已遭北院认定不适任监护人而解任,改由庄乔汝等4人共同监护,也就是说,目前这位诉讼代理人是否合法,仍有疑义,因而同意停止本案诉讼。
法官接著问双方律师,对庄乔汝、钟明桓表明不愿承受本案诉讼,有何意见?范姜群丽与阎冠志的委任律师说,应由黄荣护承受诉讼;李绍平的律师则指,本件攸关财产诉讼,理应由负责管理及处分李钟桂财产的庄、钟二人担任法定代理人,非黄荣护,
法官庭末指庄乔汝等人与范姜群丽、阎冠志虽表明有和解意愿,然监护人一案尚未确定,代表李绍平是否能合法承受本件诉讼,仍是未知数,全案候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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