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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会馆被断水电仍违法接电继续营业 违都计法判刑半年

时间:2024-10-17 10:1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台北地院。(资料照)

台北地院。(资料照)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台北市68岁吴姓男子,在中山区租一间房屋经营休闲会馆,供性交易使用,被警方查获多次,遭北市府裁处罚锾并停水停电后,他仍向外接电继续营业,警方将他移送法办起诉;台北地院依违反都市计划法之「不遵令停止使用罪」,将吴男判处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8万元,缓刑2年,支付公库10万元。可上诉。

台北地检署起诉指控,68岁吴男向罗姓、廖姓房东承租中山区房屋,明知位于第二种商业区,竟违规经营「及时雨」休闲会馆,作为性交易场所,中山警分局多次查获,通报北市府裁罚,都市发展局依违反都市计划法裁罚,并勒令停业,吴男仍继续经营,再被市府停水停电。

吴男不甘被停水停电的营业损失,遂商请同栋4楼转供水电,供其房屋违规使用,继续营业。

中山警分局于去年7月28日再次上门查缉,查获其无视断水断电仍持续营业,报请台电公司多次派员现场查访其电力供应来源,确认该址向外接电进入店内持续经营,涉刑事不法,警方将吴男移送北检侦办,北检依违反都市计划法起诉。

台北地院审理时,吴男承认犯罪,检察官同意认罪协商,法官认定他犯罪事证明确,考量经此侦审程序及科刑宣告后,当知所警惕,没有再犯之虞,予以缓刑2年机会,以启自新,条件是支付公库10万元。可上诉。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32247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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