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男狂砍双和医院3护理师已入狱 民事二审判赔913万
洪姓男子于2021年5月间,因确诊武汉肺炎住进新北市双和医院,怎料,他仅因被劝阻不要离开病房,竟疯狂挥刀攻击3名女护理师。(资料照)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新北市洪姓男子于2021年5月间,因确诊武汉肺炎(新型冠状病毒病,COVID-19)住进新北市双和医院,怎料,他仅因被劝阻不要离开病房,竟疯狂挥刀攻击3名女护理师,洪男被依杀人未遂等罪判刑9年4月定谳入狱;3护理师提民事求偿,新北地院一审认定洪男犯案手段凶残,甚至针对护理师的下部攻击,甚为恶劣,迄无歉疚之心,判他应赔3人共913万余元;高等法院二审今驳回洪男上诉,维持应赔913万多元。可上诉。
2021年5月31日清晨7时许,隔离中的洪男擅自走出病房,被护理师制止,他竟持槟榔刀朝施姓护理师的背、腹部捅刺多下,施女倒地后,又刺她腹、背、后腰部多下,接著割伤前来相救的蔡姓护理师腹部,蔡女忍痛扶起施女逃命。
洪男转而攻击陈姓女护理师的胸部,陈女以手接刀,受伤倒地后,洪男仍不罢手,持续持刀朝她腹部及会阴部狂捅,还大喊:「凭什么把我关在这里」。施女受到左侧气胸、左胸穿刺伤,陈女胸部等处被刺,右手食指及中指4条肌腱断裂、2条指总神经断裂肌断裂,均留下严重身体及心理创伤。
洪男犯后还对其他护理师吐痰,以粗鲁不雅的言语羞辱之,还曾扬言:「不要有一天被我遇到,我会将你们都打死」、「你们不帮我拆开,我自己解开,要把你们和警察都弄死」。
一审新北地院依3件杀人未遂罪,判处洪男12年6月徒刑;二审高院改认定其中一件没有杀人犯意,改依2件杀人未遂、1件伤害论罪,改判9年4月徒刑,最高法院去年7月驳回上诉定谳,已发监执行。
被害者均严重身心受创,陈女右手掌迄今仍无任何知觉,须重新学习以左手持笔写字、持筷,手掌功能部分丧失,鉴定劳动能力减损比例达11%。3女向洪男提诉求偿共913万余元。洪男开庭时,竟仍质疑这些伤势是他造成的,要求被害者应到场给他检查伤势。
新北地院民事庭审理后认为,洪男犯案手段凶残,甚至针对陈女的下部攻击,甚为恶劣,不仅影响陈女职业生涯,终身生活均受到妨碍,且他迄今无歉疚之心,判赔合计913万余元。
洪男上诉,不再争执伤势是否为他造成,请求酌减精神慰抚金的金额。高等法院审酌洪男造成的伤害深巨,一审判决的金额合理,其中慰抚金各186万、179万、102万余元,并未过高,驳回洪男上诉。仍可上诉。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32777(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