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航副机师国道竞飙失控撞亡 电子公司老板尬车更一审判3年半
驾驶Audi轿车的华航副机师张祖良,在国道上与开BMW的冯育屏竞速身亡,冯男2罪合并应执行3年6月刑期。可上诉。 (资料照)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华航副机师张祖良2019年7月清晨驾驶奥迪A3前往桃园机场上班途中,在中山高速公路上与驾驶BMW Z4的电子公司老板冯育屏,以时速超过200公里相互追逐尬车,张男的车失控冲出重庆北路匝道护栏惨死。高等法院更一审今依共同犯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罪,将冯育屏判刑2年6月,又依过失致死罪判刑2年,2罪合并应执行3年6月刑期。可上诉。
一审士林地院2021年认定冯男沿途与死者竞速及任意变换车道,与张男死因显有因果关系,依妨害公众往来危险致人于死罪,判冯男4年徒刑;二审高等法院维持原判,最高法院认为在国道竞速飙车上,属自招危害、自陷风险,应不适用公共危险致死罪的加重结果犯,另构成过失致死罪,撤销发回高院更审。
据悉,死者张男平时喜欢赛车,他自美国加州一间航空学校毕业,2014年进入华航工作,2016年起担任空中巴士A350-900机队的副机师。
判决书指出,2019年7月6日清晨6点多,现年63岁的冯育屏驾BMW Z4从台北市金华街住家出发,欲前往桃园市龟山区其开设经营的电子公司,从圆山交流道上国道一号后,遇上从台北市内湖区住家出发、欲前往桃园机场上班的30岁华航副机师张祖良的奥迪A3,两车在国道上竞速尬车。
根据监视器及ETC门架换算得知,两车沿路至少以150至180公里时速互相追逐,事故前死者的A3一度飙到时速200公里,但仍追不上冯男的Z4,可见两人竞速的激烈程度。
两车驶至直到在国道一号南下25公里处,冯男原本行驶于内侧车道,为了超越一辆联结车,突然连切两个车道至外侧车道,以致开在后方的张男,企图往右方重庆北路出口闸道闪避,但因车速过快,瞬间失控,冲撞护栏弹出车道,拦腰撞上路树,车身断成两截,张男身受多重钝创,合并颅脑损伤身亡,冯男则若无其事驶离现场。
警方追查发现这起冲出自撞案另有隐情,原来是素昧平生的2人竞速飙车所致。冯育屏到案后强调,当时他没看到张男的车在他后方,仅承认过失致死,否认飙车危害公众往来。
一审法官勘验沿途监视器画面,认为冯男与张男沿路以保持1公里以内的距离前后高速竞飙,不采信冯男自称未注意死者紧跟其后的辩词,虽然张男最终是自己失控撞车致死,但冯男与他超速竞驶,也属事故主因,2人为公共危险罪共犯,依「以他法致生公众往来危险致人于死罪」判处冯男4年徒刑。检、辩都上诉,高院二审维持原判,最高法院发回更审。
高院更一审今认定,2人共同于国道有「高速竞驶、骤然变换车道」的危险驾驶行为,确实已致生往来危险,应列为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罪的共同正犯,冯男突然变换车道切入张男的前方,以致车速过快的张男闪避不及,向右驶入匝道失控撞及护栏,致车体断裂、当场死亡的结果,其公共危险、过失致死2罪应分论并罚,应排除张男为公共危险致死的适用客体,因此依2罪并判3年6月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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