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特版女网红涉偷吃「姨丈」....笔记13次性爱判赔40万
台北地院审结,认定女网红侵害配偶权,8月底判应赔偿40万元给元配;可上诉。(资料照)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一名在美国就读大学、曾登上PTT表特版的女网红,被她口中的阿姨指控介入家庭,偷吃大她23岁的「姨丈」,「姨丈」甚至将两人13次性爱过程载入笔记本;女网红遭求偿200万元。台北地院审结,认定女网红侵害配偶权,8月底判应赔偿40万元给元配;可上诉。
女网红外型神似女歌手陈华,毕业于北一女、就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因为外貌亮眼曾登上PTT「表特版(Beauty)」。
然女网红被元配指控,明知对方已婚,仍于一次共游法国时与元配的丈夫产生情愫,前年11月23日她还写卡片向人夫提到:「你一直问我我到底喜欢你什么......跟你相处很自在快乐,所以我一定是喜欢你了才会在塞纳河勾你的手(爱心符号)只是你爱上我然后对我这么真心是我没料到的~好像是因为你对我的爱让我也爱上你了(爱心符号)动了真心的那种」。
卡片中也提及,「我们的关系不论如何都是社会不允许的,我知道我们彼此都挣扎了很久,但是感性好像胜过理性了!」「我很爱你喔(爱心符号)真的很爱(爱心符号)」、「你的宝贝XX(许女名字)」。
女网红另被掌握与丈夫于摩铁、家中、办公室等处,至少上床13次,床战过程也都被载入笔记本。
后来丈夫偷腥被元配发现,夫妻离婚,元配也向女网红求偿200万元,
但女网红否认赔偿责任称,她虽有同游法国,但未介入家庭,另考量她与丈夫结为好友,并曾写书写卡片交给丈夫,可能对元配造成困扰,才会透过通讯软体向元配道歉提到:「我只能跟你道歉,破坏你的婚姻是我的错,对不起」。
北院根据元配传送的LINE讯息得知,如「你真是太不要脸了」、「还是睡别人老公很好玩」、「肛交啊!不简单」,女网红才会回:「对不起,事到如今,我只能跟你道歉,破坏你的婚姻是我的错,对不起」,因此判介入家庭的女网红应赔偿40万元给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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