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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竹光电工程公所建设课长索红包 一审判刑3年6月

时间:2024-10-18 10:1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嘉义地方法院。(资料照)

嘉义地方法院。(资料照)

〔记者王善嬿/嘉义报导〕亚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嘉义县义竹乡承包台泥嘉谦渔电共生二期工程,未取得农业设施容许使用及开工许可,违法整地、施作基桩,义竹乡公所建设课长曾培原以此要求分包工程、索贿2到3万元红包,遭厂商拒绝。检调获报调查,依贪污治罪条例罪嫌起诉,嘉义地方法院审结,判刑3年6月,褫夺公权5年,可上诉。

记者致电义竹乡公所,曾培原今天请假未上班。

检调调查,台泥嘉谦渔电共生二期工程位于义竹乡龙蛟村草湖地区,共分A、B、C、D区,其中B区又分为B1区至B4区,亚力公司去年5月4日起,在未取得农业设施容许使用及开工许可,就在B4区整地、施作基桩,已违反区域计划法第15条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定。

曾男负责办理农业用地作农用设施容许使用建造执照、使用执照审查作业,知道此事,未依规定勘查、举报,去年12月间邀约工程建厂部主任到台南见面,曾男要求分包承揽嘉谦二期工程部分工程,隔年元月9日,两人又见面,曾男向该名主任索要2万到3万元红包、分包部分工程,作为护航嘉谦二期工程顺利施工代价,主任与其他人商讨后拒绝,以选举过后再处理等搪塞。

曾男对犯行坦承不讳,法官依曾男与建厂部主任的LINE截图、录音档、义竹乡公所、嘉义县政府相关文书等证据,采信曾男自白,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的违背职务要求贿赂及不正利益罪量刑,考量曾男未实际取得任何财务或犯罪所得,依规定减刑,判处有期徒刑3年6月,褫夺公权5年。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34033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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