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照顾同乡幼子却虐死 印尼女移工判刑12年定谳
印尼籍女移工虐死同乡的1岁儿子,最高法院维持二审见解,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致人于死罪对她判刑12年,并命其执行完毕后驱逐出境,全案定谳。(资料照)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印尼籍女移工FATIMAH(法堤蜜)受托照顾同乡女性友人的1岁儿子,去年却多次持塑胶棒或徒手殴打,导致男童头部受伤后昏迷身亡。一审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致人于死罪对她判刑12年6月,并命其执行完毕后驱逐出境;二审考量她坦承犯行,刑度减轻改判为12年;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判决指,法堤蜜是逾期居留的印尼籍移工,她以月薪1万2千元受女友人之托,代为照顾其1岁儿子;然她因自己情绪控管不佳,去年2月1日起,以拳头猛力多次殴打男童,5日至6日上午10时许,她再度施暴害男童的头部使之受伤并陷入昏迷,虽经送医抢救,男童仍于23日身亡。
法院审理时,法堤蜜否认虐童辩称,她从未用力摇晃男童,也没有故意推男童去撞地板,更未持硬物殴打男童头部,至于男童头部会受伤是因为曾两度在浴室跌倒所致,且她当下见男童身体不适,曾用印尼的传统方式以「红葱头」替男童刮痧、按摩,男童背部才有瘀伤。
一审台中地院根据医师的鉴定、扣案塑胶棒、法堤蜜男友的证词,认定法堤蜜多次对男童施暴,导致男童昏迷后身亡,并审酌她应保护男童性命,也未善尽教养义务,反而加以凌虐,到案后又未坦承犯行,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致人于死罪对她判刑12年6月,并命其执行完毕后驱逐出境。
法堤蜜上诉改口坦承犯行,指她心情不好或男童顽皮,就会打男童发泄情绪;二审台中高分院故决定对她撤销改判,依同法条判刑12年,但仍命她执行完毕后驱逐出境。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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