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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大批恺他命 2嫌一审判决比检方求刑略减原因曝光

时间:2024-10-24 08:4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涉嫌走私恺他命毒品船舶,遭法院扣押没入。(澎湖地检署提供)

涉嫌走私恺他命毒品船舶,遭法院扣押没入。(澎湖地检署提供)

〔记者刘禹庆/澎湖报导〕被告吴冠宏、陈常作因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等案件,经澎湖地检署检察官提起公诉,澎湖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吴冠宏处有期徒刑7年2月、陈常作处有期徒刑5年2月,判刑比检察官求处刑期略减,主要考量2人家中仍有老少要抚养。

判决书指出,吴冠宏、陈常作与真实姓名年籍不详之成年男子,明知恺他命系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所列第三级毒品,吴冠宏2023年底受该男子委托,以新台币300万元代价,自座标位置北纬24.00、东经119.00之地点接运载送45袋恺他命。吴则另与谋议以100万元代价,请陈常作驾船前往载运毒品回澎湖。

谋议既定后,吴冠宏先于2024年2月21日清晨,与陈常作手机联络至马公前寮渔港碰面,当日7时许,陈常作驾驶其所有「德进源1号」,搭载吴冠宏未报关出港而共同规避前寮渔港安检所检查,抵达座标处,与某艘船名不详之外籍船舶会合后,即将该船上之45袋以麻袋装运第三级毒品恺他命搬运到「德进源1号」船舶上,吴冠宏与陈常作于接到毒品后随即驾船返航澎湖地区。

2月22日0时许返航途中,行经澎湖县西屿乡小门海域,见查缉人员即蛇行规避检查并丢包,经查缉人员当场登检发现「德进源1号」甲舨上第三级毒品恺他命43大袋,并于海中捞获恺他命2大袋,案经海洋委员会海巡署侦防分署澎湖查缉队、法务部调查局中部地区机动工作站移送台湾澎湖地方检察署检察官侦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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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嫌疑人走私大批毒品,经查获后没入。(澎湖地检署提供)

2名嫌疑人走私大批毒品,经查获后没入。(澎湖地检署提供)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3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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