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局妹变董座小三!撒钱包装她成贵妇 小孩却不是自己的「种」
小三被控利用其母与人夫相同姓氏的机会冠母姓,对外宣称她才是正宫;北院指小三夺走原本属于这个家庭该有的一切,判赔太太200万元。(本报合成)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北市一名太太控饭局妹与丈夫外遇多年,不仅让丈夫误会替他生下小孩、按年取得高额学费,还以丈夫给的资金包装成贵妇,参与扶轮社活动;饭局妹甚至利用其母与丈夫姓氏相同的这个机会,冠母姓后让外界以为小三才是「正宫」。台北地院指太太被蒙骗多年,原本属于这个家庭的一切,也被挪作阿美的房租或私立学校教育费,太太更要独自面对父丧、乳癌治疗,决定判阿美赔偿200万元给太太。
太太告诉北院,夫妻婚后育有小孩,3年前她才发现饭局妹阿美早在12年前就与丈夫阿明外遇,且阿美明明与他人生下小孩,却让阿明误会是自己的「种」;阿美还以阿明给的资金包装贵妇形象参与扶轮社,甚至利用其家母与阿明姓氏相同的这个机会,冠母姓后让外界以为阿美才是「正宫」,并与阿明一同出席扶轮社的活动、聚会。
太太进一步控诉,阿美会唆使阿明远离家庭,将原本应该给这个家庭的生活费,拿给阿美挥霍,包括每月高达4万5000元的房租、12年来共648万元,并替阿美的小孩支付每年高达数十万元的私立学校学杂费,阿美更利用挂名阿明公司董事的机会,按月冒领5万元的酬劳共705万元。
太太的律师也强调,阿美、阿明外遇期间,即便太太遭逢父丧都得独立治丧,5年前太太罹患乳癌须二度开刀,也只能独自忍受病痛折磨,而阿美拒绝表达歉意,更透过电话、传讯息骚扰太太,故决定对阿美求偿500万元。
阿美解释她在一场聚会上认识阿明,并误认参与聚会的男女均未婚,且她30岁起抱定不婚主义,是阿明主动追求,她才偶尔答应约会吃饭;而两人虽偶有肉体关系,但称不上交往,况阿明从未提起已婚这件事,代表她无从得知实情。
阿美也说发现自己怀孕后,为保有完整监护权,决定单独扶养且不接受认领,但阿明希望扮演父亲角色,她与阿明才有密切往来;况且阿明曾对她提及夫妻已无感情,随时可以离婚,她仍提出分手,是阿明一再表示即将离婚,她才决定复合,然这段感情后来被太太发现,她立刻彻底斩断,并告知阿明「小孩不是你的」。
至于太太提出阿明所写的11份悔过书,阿美说内容与事实有诸多不符合,代表恐非出自阿明之手;阿美强调,自己从小家境很好,长年由长辈提供经济支持,更曾前往美国读大学,回国后再因亲友人脉加入扶轮社,却遭太太污蔑为饭局妹,另阿明从未给过她任何金钱或替她支付租金,是自愿替她的小孩支付部分学费,因此否认赔偿责任。
北院根据阿明的证词,认定阿美明知阿明已婚仍选择介入家庭,并考量太太多年来遭受蒙骗,且原本属于家庭的生活资源、亲情等,都因这段外遇,被挪作阿美的房租、薪水、私立学校教育费,导致太太独自面对生活经济压力时,要用女儿的保单质借并出售房产,太太还要自己面对父丧、乳癌治疗;况阿美在婚外情被揭发后,多次打电话或传讯息骚扰太太,决定判阿美赔偿200万元给太太。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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