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卢松)2020年清明节将至,3月31日,记者了解到,省纪委监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毫不放松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工作,持续营造严的氛围,确保各级党员干部安全、文明、廉洁过节。 省纪委监委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压实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结合起来,一体部署、一体落实。积极督促协助本地本单位党委(党组)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强化慎终如始意识,持续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努力防范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根据安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职责定位,做实做细政治监督,持续加强对本地本部门落实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监督和纠治四风工作,以有力监督推动有效落实。 省纪委监委要求,强化清明期间疫情防控监督,深刻认识国内外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高度警惕清明期间的疫情反弹风险,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强化对中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部署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发生逆转。督促各地民政等部门深入研判本地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形势任务,准确评估祭扫带来的人员流动、聚集风险,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各项工作,确保有序做好清明祭扫管理服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引领带头作用,选择非实地祭扫、分时错峰祭扫等多种方式,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加强对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监督,抓早抓小,抓实抓细,及时发现和纠正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力、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等问题,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出现疫情反弹。 节点也是考点,越是节日期间,纠四风越是一刻都不能放松。清明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违规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或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到私人会所聚会;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接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允许以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钱不多事不大等为由搞网开一面、迁就照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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