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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难行动 | 裕安建立“提醒函”制度

时间:2021-09-06 19:17 来源:农村日报 作者:雨菲 阅读:

安徽六安讯:文图/黄飞/张洁/责编/韩同瑞: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妇联关于实施“县级妇联改革破难行动”的部署要求,近日,裕安区妇联、区委组织部、区直工委、区委教育工委、区卫健委向全区尚未成立55家区直属学校、中心校、卫生医疗机构等发放“组建妇联组织提醒函”,提醒相关单位按照组织程序成立妇联组织,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各单位年度党建考核内容。

按照《裕安区关于深化妇联组织建设改革“破难行动”实施方案》和《裕安区关于加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妇联组织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对女干部、女职工人数达3人以上,尚未建立妇联的单位,要在单位党组(委)领导下尽快按照组织程序成立妇联;因妇女人数不足3人不能成立妇联的,可几个单位成立联合妇联”;文件还明确,妇建不合格,党建不评优。

自文件下发后,全区52家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新建和改建妇联工作,实现了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妇联组织建设全覆盖。

下一步,区妇联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完整的妇联工作体系,提高妇联组织建设及服务妇女群众工作的长效机制,在继续巩固提高组建率的基础上,实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为扩大党的工作覆盖做出妇联贡献。

 
 

(责任编辑:雨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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