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搬迁政策为何成了地方基层干部的权利棒?
时间:2022-02-07 20:04 来源:农村日报 作者:水中花 阅读:次
我是阜平县城关镇色岭口村村民岳士连,因阜平县易地扶贫搬迁事宜向媒体反应以下情况:
2019年 农历9月第一次易地搬迁,村支部书记杜玉林宣称:此村只有葛拉沟自然村是贫困村(地质灾害点)符合整体搬迁政策,其他的村只有贫困户(建档立卡户)搬迁。由于孩子们常年在外地打工,我在双庙养老院,当时村支两委怎么确定的搬迁人口我也不知道,期间也没有村干部告知和打电话告知我和孩子们,直到2019年 10月1日 大儿子岳飞云从北京打工请假假回来探亲,回家给我拿衣服时才看到村里贴着搬迁户名单,名单上并没有我家,我是建档立卡户怎么会没有我家呢?带着疑问儿子岳飞云到村支部问为什么没有岳士连的?村支部书记杜玉林的回答是:“上面要表要得急没顾上给岳士连报”,又说:他认为岳士连的房子可能我们会有纠纷,又说:政策是岳士连年岁大了一个人搬走没人照顾必须带一个孩子走,并问我们带谁?,谁来照顾老人?”经孩子们商量一致决定挂在大儿岳飞云户上,因为老二常年在国外打工,不能及时照顾我,老三已全家移民涿州户口不在阜平,只有老大可以照顾我。当把决定告诉书记杜玉林后,书记又答应说:“这回一定给你报上”。
可直到现在也没有搬迁,问村委会说是易地搬迁已经截止,去乡里问,乡里在搬迁表上给查了一下,根本就没有岳士连的名字,色岭口村支两委根本就没给报上来。这就说明问题了。是忘报了还是有意不报呢?为什么那些不符合搬迁标准的,那些不是贫困户的都能搬?唯独剩下一个八十多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没有搬走?是不符合易地搬迁标准还是真忘了?还是这其中有什么利益关系?就连村干部班子所有成员都搬了,(包括信息员)还有村干部的亲戚也有部分人也搬了,难道这些人都是贫困户吗?难道国家实行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初衷就是这样的吗?
2021年5月份我们又获悉:现任县委书记刘靖上任后在2018年8月23号重新修订了搬迁政策,村干部并没有向村民们开会说过,也没在村群里说过,也没我们打过电话说新政策的事,原来我们村是整体搬迁,新政策改了就成了插花搬迁了,所以村干部为了弄自己跟前人想让谁搬就让谁签字,其他人不知道!
新政策其中有2条:
一条是在十三五之前享受过政府补贴搬过迁的不容再享受易地搬迁政策,杜玉林他们葛拉沟已经好些就年从他村搬到我们辛庄村了,并享受每口人8000元的补贴)现在又重复享受易地搬迁政策搬往阜东新区了,请问他村咋就成了贫困村咋就成了地址灾害村了?就因为杜玉林是葛拉沟人自己有权想咋弄就咋弄呗!
另一条是:外嫁女和招赘出去的男没住房需求都不能享受易地搬迁政策,而杜玉林女儿和他妻侄女结婚到福建的浙江的从没回过娘家,他借机把2个孩子户口弄回来并弄了75平米房,每人8000元的安家费,并且还是建档立卡户,她女儿的房没人住等着卖钱里呗!
他妻侄女为了给她父母住同样也是把孩子户口弄回来分的75平,也是建档立卡户,也是每人8000元的安家费让其父母住着。
由于村干部的严重失职和不作为,由于村干部厚此薄彼,惠及近亲的错误思想生生剥夺了我们享受国家扶贫政策的权利,我们将不遗余力追求、争取我们的合法权益。还望新闻媒体介入调查,还原事件真相,客观如实报道该案!提倡的依法治国、公平正义得到真正体现!能够帮助我们讨回公道。
2019年 农历9月第一次易地搬迁,村支部书记杜玉林宣称:此村只有葛拉沟自然村是贫困村(地质灾害点)符合整体搬迁政策,其他的村只有贫困户(建档立卡户)搬迁。由于孩子们常年在外地打工,我在双庙养老院,当时村支两委怎么确定的搬迁人口我也不知道,期间也没有村干部告知和打电话告知我和孩子们,直到2019年 10月1日 大儿子岳飞云从北京打工请假假回来探亲,回家给我拿衣服时才看到村里贴着搬迁户名单,名单上并没有我家,我是建档立卡户怎么会没有我家呢?带着疑问儿子岳飞云到村支部问为什么没有岳士连的?村支部书记杜玉林的回答是:“上面要表要得急没顾上给岳士连报”,又说:他认为岳士连的房子可能我们会有纠纷,又说:政策是岳士连年岁大了一个人搬走没人照顾必须带一个孩子走,并问我们带谁?,谁来照顾老人?”经孩子们商量一致决定挂在大儿岳飞云户上,因为老二常年在国外打工,不能及时照顾我,老三已全家移民涿州户口不在阜平,只有老大可以照顾我。当把决定告诉书记杜玉林后,书记又答应说:“这回一定给你报上”。
可直到现在也没有搬迁,问村委会说是易地搬迁已经截止,去乡里问,乡里在搬迁表上给查了一下,根本就没有岳士连的名字,色岭口村支两委根本就没给报上来。这就说明问题了。是忘报了还是有意不报呢?为什么那些不符合搬迁标准的,那些不是贫困户的都能搬?唯独剩下一个八十多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没有搬走?是不符合易地搬迁标准还是真忘了?还是这其中有什么利益关系?就连村干部班子所有成员都搬了,(包括信息员)还有村干部的亲戚也有部分人也搬了,难道这些人都是贫困户吗?难道国家实行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初衷就是这样的吗?
2021年5月份我们又获悉:现任县委书记刘靖上任后在2018年8月23号重新修订了搬迁政策,村干部并没有向村民们开会说过,也没在村群里说过,也没我们打过电话说新政策的事,原来我们村是整体搬迁,新政策改了就成了插花搬迁了,所以村干部为了弄自己跟前人想让谁搬就让谁签字,其他人不知道!
新政策其中有2条:
一条是在十三五之前享受过政府补贴搬过迁的不容再享受易地搬迁政策,杜玉林他们葛拉沟已经好些就年从他村搬到我们辛庄村了,并享受每口人8000元的补贴)现在又重复享受易地搬迁政策搬往阜东新区了,请问他村咋就成了贫困村咋就成了地址灾害村了?就因为杜玉林是葛拉沟人自己有权想咋弄就咋弄呗!
另一条是:外嫁女和招赘出去的男没住房需求都不能享受易地搬迁政策,而杜玉林女儿和他妻侄女结婚到福建的浙江的从没回过娘家,他借机把2个孩子户口弄回来并弄了75平米房,每人8000元的安家费,并且还是建档立卡户,她女儿的房没人住等着卖钱里呗!
他妻侄女为了给她父母住同样也是把孩子户口弄回来分的75平,也是建档立卡户,也是每人8000元的安家费让其父母住着。
由于村干部的严重失职和不作为,由于村干部厚此薄彼,惠及近亲的错误思想生生剥夺了我们享受国家扶贫政策的权利,我们将不遗余力追求、争取我们的合法权益。还望新闻媒体介入调查,还原事件真相,客观如实报道该案!提倡的依法治国、公平正义得到真正体现!能够帮助我们讨回公道。
反映人:岳士连
2021年 5月 26日
(责任编辑:水中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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