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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滕州:住房增设电梯是好事,好事就应该办好!

时间:2024-11-08 16:54 来源:情系百姓网 作者:LULU 阅读:
       近期,山东省滕州市荆河小区7号楼和8号楼部分业主碰到了烦心事!他们称,在既有住房增设电梯申请办理规划备案阶段卡住了,不知道下一步怎么办?
 
规划部门不盖章
       据了解,荆河小区建设已有二十多年,小区楼房为多层六层,随着部分业主的年龄越来越大,楼房增设电梯日益成为生活需要。令人欣喜的是,枣庄市在2023年9月出台了既有住房增设电梯的相关文件规定。
       荆河小区7号楼和8号楼部分业主按照相关流程征求了增设电梯单元全体业主的意见,多数同意增设电梯,个别业主有异议,但是达到了主张增设电梯相关的占比规定,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书面签署了同意意见。
       文昌社区钱庄居委会出具了同意增设电梯设计方案的证明,居委会和龙泉街道均在该证明上加盖了公章。龙泉街道还在公示结果报告、规划备案申报表等材料上加盖了公章。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在增设电梯项目告知书上加盖了公章。截至目前,滕州市规划编制中心没有在规划备案申报表上盖章。
 
不予盖章有原因
       知情人称,滕州市规划编制中心对不予盖章的原因进行了回应,荆河小区增设电梯单元个别业主对增设电梯有异议,业主之间或者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没有调解达成一致。
 
       枣庄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枣庄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手续办理导则等既规定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应当由该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书面签署同意意见(本条中以上包括本数)。还规定了,在业主自我协商的基础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居民委员会搭建协商平台开展民主协商,引导各利益相关方理性表达意见诉求,寻求各方意愿的最大公约数,妥善解决问题矛盾。 

好事应该办好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升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的好事。枣庄市相关部门也意识到可能业主之间会发生矛盾纠纷,专门规定了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增设电梯的政策宣传、组织协调和纠纷调解等具体实施工作。
       居民委员会应当积极化解业主之间关于增设电梯的矛盾纠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要充分听取并书面征求该单元全体业主的意见,以及增设电梯后可能受到通行、采光、通风和噪声等直接影响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在业主自我协商的基础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居民委员会搭建协商平台开展民主协商,引导各利益相关方理性表达意见诉求,寻求各方意愿的最大公约数,妥善解决问题矛盾。
       相关业主认为增设电梯侵犯其自身民事权益的,可由业主之间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可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组织调解或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笔者呼吁,相关业主之间互相理解、换位思考,妥善解决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过程中产生的矛盾,本着互谅互让、团结一致的原则就如何处理利益受损相关方的补偿等问题的方案作为补偿方案的条款进行约定,先行让步将增设电梯建好!

(责任编辑:宋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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