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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刘女士多年举报朝阳义利房产刘先生 这是怎么回事?

时间:2022-04-05 16:15 来源:未知 作者:任逍遥 阅读:

辽宁朝阳刘女士多年举报朝阳义利房产刘先生

刚立案成功就收到“死亡通知书”

“这就是朝阳市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宏伟恐吓我的证据,是在我向公安局报案成功后,刘宏伟派人贴在我家门上的。”日前,听闻到辽宁省第十二巡视组要到朝阳市开展专项巡视,一直在维权路上没有止步的辽宁省朝阳市刘顺利女士很愤慨,她从手机里亮出了自家大门上贴着的一张“死亡通知书”的照片,可以清晰地看到这张A4纸上打印着“刘顺利,你不用躲,躲到哪我们都能找到你,想要你全家活,只有到光明分局撤案”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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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顺利提供的“死亡通知书”照片

据刘顺利介绍,收到这份“死亡通知单”是2017年3月7日在朝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受理了她的报案之后。自己的“噩梦”开始于2011年11月,当时是购买刘宏伟的义利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4000平米商品楼用以开办宾馆。刘宏伟以催收房款为由指派人以破坏水、电设施等恶劣手段频繁骚扰,宾馆于2013年被迫停止经营。刘顺利一直在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权。

朝阳市刘宏伟到底是什么人?

企查查等平台显示刘宏伟,担任朝阳义利世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朝阳燕都国际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朝阳燕京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等股东, 担任朝阳义利世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朝阳燕都国际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朝阳燕京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等高管,担任朝阳燕京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朝阳鹏达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朝阳万美建筑门窗有限公司等法定代表人。根据工商记载,2018年5月8日,朝阳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朝阳义利世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公司法人变更为李艺武,刘宏伟担任执行董事,持有100%股权。

在百度搜索“朝阳市刘宏伟”,列出2021年12月30日某撰稿人采写的《匠心筑梦未来 倾情回馈社会》文章显示,朝阳市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历经二十年的发展现已成为集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租赁、酒店营销、物业管理为一体的集团型企业。集团总部位于朝阳市燕都大厦 A 座 7 楼。朝阳市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他是一位远见卓识的企业领导人,他带领企业进入朝阳市经济发展优秀企业的行列;他也是一个善心人,他认为“企业发展不能仅注重经济效益,更要心系社会民生,投身公益慈善事业”。他叫刘宏伟,朝阳市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他致富不忘桑梓情,为朝阳市百姓谋福利,帮助孤寡老人,学校捐赠都少不了他的名字,二十年如一日的助学帮困,用一颗真心秉承初心,用一份大爱彰显社会担当……历年来为社会事业多次捐款,刘宏伟为朝阳市慈善事业做出巨大贡献。

而同时,百度搜索中,刘宏伟这个名字出现在天津市第二人民检察院转发国务院法制办主站的2012年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2012]第1期一篇《宋勇受贿案》中,宋勇曾担任中共辽宁省朝阳市市委书记,中共辽宁省朝阳市市委书记。文中表述:2003年至2008年,被告人宋勇利用担任辽宁省朝阳市市长、中共辽宁省朝阳市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朝阳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宏伟(另案处理)的请托,为其公司在贷款、招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此,宋勇通过其妻崔云虹收受刘宏伟给予的美元5万元。

在北京大学纪检监察网上,一篇《辽宁人大副主任宋勇收受地产商巨额贿赂落马》的文章中也提到刘宏伟的名字:宋勇与多位房地产开发商关系密切。他案发后,与其最亲密的朝阳华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孙跃武和朝阳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宏伟均被控制接受调查;义利公司在核心城区圈地400余亩,事实上其注册资本仅800万元。义利公司董事长刘宏伟与宋勇关系甚好,曾在朝阳市参与多处繁华地段房地产开发。宋勇的妻子崔某在义利公司任副总经理;朝阳市总工会退休的秘书长李长春称,“到宋勇、刘宏伟案发为止,义利一分钱补偿未给。原工会大楼那块地的1.2亿元出售款,义利仍拖欠6000万”; 因为朝阳北大街改造,村民土地和宅基地都被政府划拨给开发商,2006年7月5日,开发商刘宏伟派推土机将房屋推倒。村民无处安身,搭大棚住一年多,才搬进开发商建成的安置房小区。“安置房以900元/平方米卖我们,但被拆房子补偿最高才700元/平方米。”一位村民说。“安置房是豆腐渣工程。”一些回迁居民说。有的房子,住户刚搬进去,地板就塌陷了一个洞,房间可以看到楼板开叉,墙壁裂缝可以塞进手指,“水泥不够,一抠就掉一大片”。村民对补偿金额和政府与开发商的各种黑幕不满,多年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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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于此,刘宏伟还两次因刑事犯罪,被判入狱。根据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大东刑初字第721号)记载,刘宏伟于1986年8月因盗窃罪被辽宁省拆央视双塔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1993年4月刑满释放;刘宏伟因犯逃税罪,于2011年2月24日被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刑期至2012年7月27日,实际执行2年6天,被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3月予以假释。

刘顺利连续多年向相关部门举报维权,始终未果

“多年来一直在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经历一直坎坷,朝阳市公安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也都曾予以立案,但又离奇撤案,导致案件一直没有结果。”刘顺利愤恨地介绍了自己的惨痛经历和维权过程。

自刘顺利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购置了房产准备经营宾馆生意之后,2013年6月她第一次受到侵害,刘宏伟指使手下二十余人,以张贴虚假广告、送达恐吓信及停水、停电、停电梯、在宾馆走廊内横躺竖卧赖着等破坏手段,不让刘顺利经营。其后,刘顺利向朝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报案,该局于2013年10月12日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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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顺利提供的有人在走廊横躺阻拦宾馆经营的照片

而后,举报人刘顺利又到该宾馆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一一朝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以下简称光明分局〉进行报案,该局派员到现场进行制止,被举报人刘宏伟指使的人员仍继续进行破坏。公安干警在现场都不能制止刘宏伟指使的人员停止破坏活动。

举报人经营的宾馆停止经营后,举报人不停的对刘宏伟等“黑恶犯罪集团”进行举报、控告,但光明分局还是以各种理由不予立案。在举报人无数次控告后,朝阳市公安局于2014年7月28日作出一份“刑事复核中止通知书”,决定待举报人二审民事案件审结后,本机关将恢复该刑事复核案件的审理。此后,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举报人的民事案件二审终结后,刘顺利又无数次找朝阳市公安局及光明分局,光明分局终于在2017年3月7日对刘宏伟破坏生产经营犯罪一案予以立案受理。

历时近四年,这是当地公安部门第一次受理刘顺利对所遭遇的恶意破坏经营的举报

此后,光明分局委托朝阳市涉案物品价格中心评估作价,于2017年3月6日作出结论:“被举报人刘宏伟等人给受害人的宾馆造成的营业损失为712.8万元(此为第一部分损失)。”2017年11月6日又对被举报人刘宏伟指使的人员破坏的电路、供暖等设施所需的维修费用作出了评估结果:需要修费用340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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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顺利自己评估,这仅仅是部分损失,该宾馆至今(2022年3月)已经停止经营九年时间,经济损失至少要二千余万元。

然而,该光明分局对被举报人刘宏伟等二十余人没有采取任何刑事强制措施,也没有按照公安机关内部要求,没有在公安内部网络上予以立案登记。

刘顺利在此期间,遭受到了更严重的威胁,住宅门被贴上了“死亡威胁通知”和电话。然而,光明分局于2018年1月16日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撤销了案件。

刘顺利认为,光明分局在承办举报人控告犯罪分子刘宏伟等二十余人破坏生产经营、毁财犯罪一案时,在没有作出评估做价结论前,光明分局就决定予以立案;评估做价结论作出后,应该说证据更加充分,反而撤销案件了?这属于典型的违法办案,肆意篡改、践踏法律,公开保护犯罪分子刘宏伟等人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自此,刘顺利第一次维权成功的希望被打破了。

2018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后,刘顺利多次实名向朝阳市政法委、朝阳市公安局及朝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举报以刘宏伟为首的“黑恶犯罪集团”一案,朝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迫于当时的形势和压力,对此案成立了8.28专案组,也予以了立案。随着时间的推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稍有松驰后,朝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又将此案撤销了。

刘顺利维权成功的希望再一次被打破。

今年,听闻到辽宁省第十二巡视组要到朝阳市做专项巡视,刘顺利再次踏上了举报刘宏伟的维权之路,她说:“乌云遮日只能是片刻片时,相信党和政府肯定会还正义于老百姓。”

多人准备向相关部门反映刘宏伟问题

王艳也有跟刘顺利同样的遭遇,她原本是朝阳艳丽酒店的老板,可自从跟刘宏伟的义利房产公司进行了交易之后,自己的“噩梦”也频繁上演。

据王艳说,2011年春季,她通过朋友介绍,购买了刘宏伟所有的朝阳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利公司)位于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三段二号“燕都大厦”B座2326层的商品楼,于2011年11月17日同义利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约定该楼房建筑面积4703,54平方米,房屋总价款17,705,323元。合同签订后,王艳通过直接给付现金和在银行贷款的方式,全部付清了购房款。

王艳购买后,经过装修,开设宾馆,于2013年3月试营业,而后办理了营业执照。

王艳介绍,在经营过程中,刘宏伟见她的宾馆生意兴隆,强行参股。刘宏伟还进行恐吓威胁,让她就地不能经营。迫于无奈,她于2013年7月28日将宾馆出租给刘宏伟经营,刘宏伟承诺每层每年租赁费40万元,按月给付承租费。刘宏伟获得举报人的宾馆经营权后,根本不履行给付相赁费义务,导致报案不能按期偿还朝阳商业银行贷款,银行工作人员到举报人处追债、不走,极案人找到刘宏伟索要租赁费用,找不到刘宏伟。在这种危难之际,王艳在无奈的情况下,刘宏伟以偿还举报人在朝阳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不足2000万元的价格和条件,强行购买王艳的宾馆,并于2013年10月28日签订了解除购买商品房的合同,就这样王艳的宾馆被刘宏伟给强取豪夺。

王艳称,自己在2012年7月22日还承租了被控告人刘宏伟5、6、7、8、9、13层楼房,用于开设游泳馆、饭店、歌厅和宾馆,年总承包费470万元。王艳在给付了承包费后,开始培训服务人员、购买桌椅等各种设施。

王艳说,刘宏伟仅将面积最小的7层游泳馆交付给自己,其余楼房未交付给她。举报人将刘宏伟交付给的7层楼房开办游泳馆,刘宏伟见生意兴旺,指令手下的工作人员,采取不间断的停水、断电、张贴虚假广告等措施,使得游泳馆的信誉逐渐下滑,顾客减少、退卡,游泳馆出现亏损,刘宏伟见状后,威胁她,再不交出游泳馆,就让她天天没有收入,白养活工作人员,就这样王艳也只好被迫按刘宏伟的意见,把游泳馆交给刘宏伟。

王艳痛苦地说,自与刘宏伟发生上述买卖、承包、承租关系后,刘宏伟以自已或公司之名,致使手下人员,利用各种强迫手段,强迫自己交出了游泳馆、宾馆,造成了直接损失达5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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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王艳介绍,自己也是多次向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反映,也曾立案成功,但至今也是没有结果。

此外,来自朝阳市义美家园小区的伏际武、王勤、王秀峰等7个代表人拿出举证材料,证明朝阳市义利开发公司在开发“义美家园小区”时,在刘宏伟直接组织、领导、指挥下,公然违反法律规定,开展强拆、强建、强买、强卖活动。

据他们介绍,刘宏伟和所属的义利公司同时还私自改变规划,增加建筑面积,给该小区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救护车不能进出;没有物业管理,乱搭、乱建、乱放,导致失火多次;利用与购房户、拆迁户存在的合同关系,采取虚构事实方式方法,骗取购房者人民币数千万元,敲诈购房者人民币数千万元,其行为完全构成非法经营犯罪、合同诈骗犯罪、敲诈勒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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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代表说明现实情况与规划明显不同

他们表示,刘宏伟通过犯罪手段,获取了巨额利益,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平、公正的经营秩序,同时导致了腐败的滋生,更加严重的破坏了党风、政风、民风,严重影响了当地的营商环境、投资环境、法制环境,是最大的破坏营商环境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期望相关组织能够依法查办。

(责任编辑:任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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