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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行驶国道车顶载脚踏车掉落酿事故 警方开罚

时间:2024-09-27 18:5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陈姓男子驾驶车顶载运脚踏车的汽车,行驶国道一号北向123公里(苗栗县头屋路段)时,固定于车顶之脚踏车松脱掉落车道,造成后方63岁汽车驾驶廖姓男子闪避不及,撞击到脚踏车。 (图由警方提供)

陈姓男子驾驶车顶载运脚踏车的汽车,行驶国道一号北向123公里(苗栗县头屋路段)时,固定于车顶之脚踏车松脱掉落车道,造成后方63岁汽车驾驶廖姓男子闪避不及,撞击到脚踏车。 (图由警方提供)

2024/09/26 10:29

〔记者彭健礼/苗栗报导〕单车运动盛行,不少爱好者会载运脚踏车出游骑乘,不过,国道一号苗栗县头屋路段,日前发生汽车车顶载运的脚踏车松脱掉落车道,波及其他车辆的事故。国道2队造桥分队表示,将依规定开罚3000元以上1万8000元以下罚锾。

国道2队造桥分队警方今(26)日表示,这起交通事故发生于22日上午8点54分,49岁陈姓男子驾驶车顶载运脚踏车的汽车,行驶国道一号北向123公里(苗栗县头屋路段)时,固定于车顶之脚踏车松脱掉落车道,造成后方63岁汽车驾驶廖姓男子闪避不及,撞击到脚踏车而肇事。

造桥分队警方表示,该起交通事故没有人员受伤,2车驾驶人酒测值均为0。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第1项第2款规定,车辆载运相关物品应严密覆盖、捆扎牢固,避免渗漏、飞散、脱落、掉落,违者可处汽车驾驶人3000元以上1万8000元以下罚锾,分队将依规定处理。

警方同时提醒,若因而肇事致人重伤或死亡,亦将吊扣或吊销驾照,如致生往来之危险,将依公共危险罪究办。

后方63岁汽车驾驶廖姓男子闪避不及,撞击到脚踏车,车身损伤。 (图由警方提供)

后方63岁汽车驾驶廖姓男子闪避不及,撞击到脚踏车,车身损伤。 (图由警方提供)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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