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转!检验乌龙害产下罕病婴 医院和检验所判赔460万
〔记者鲍建信/高雄报导〕高市苏姓女子「小茹」怀孕期间,经某知名医院抽血检查,证明没有遗传疾病,不料小孩生下后,却罹患罕见的脊髓性肌肉萎缩症,愤而提告求偿,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审审理后大逆转,改判医院和检验所连带赔偿460万元。
原告小茹指出,2016年10月间,她到该医院接受产检,自费做脊髓性肌肉萎缩症(Spinal Muscular Atrophy,简称SMA)基因筛检,经抽取血液样本,送到检验所检查,检验报告出炉后,她不是SMA带因者。
隔年产下女婴后筛检,竟确诊重度SMA缺失型患者,认为医院弄错检体、检查过程等有疏失,要求医院和检验所连带赔偿8百万元。
被告等则指称,抽血、采样、运送,及化验等过程,均依照规定处理,否认有出错。
地院认定,医院或检验所将苏妇和另名孕妇检体弄错,连带要赔360万元,但被告等不服上诉。
高雄高分院却认为,产妇第1胎检验SMA,也是用同样方式检验并正常,又依医学报告,可准确诊断出96%SMA患者及带因者,约有4%患者具有非缺失型SMN1基因突变,检验所无法担保百分之百检出及确认她是否为SMA带因者,加上当天仅她抽血,应该不会弄错检体,改判医院和检验诊所不用赔。
苏妇不服上诉,经最高法院撤销发回后,更1审虽未认定检体弄错,但指检体运送过程有疏失,及检方当初侦办医生和检验员涉嫌过失伤害时,再次检验苏妇检体,确实有基因缺失,因此改判被告等连带赔偿460万元,比地院判决多100万,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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