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部小姐涉酒驾诓称驾驶不是她 台南警放人遭质疑疏纵
〔记者王捷/台南报导〕台南市警局第六分局发生酒驾犯「偷溜」乌龙。朱姓小吃部小姐喝醉载阮姓同事自撞,却诓警驾驶另有其人,虽两人酒测都超标,因现场没有监视器,在没有积极证据下,只能让两人离开,却遭质疑疏纵,但分局澄清,在厘清证据后,已将朱女函送。
20日凌晨,警方接获黄金海岸路段发生自撞车祸,一辆自小客车撞上路旁护栏,车上两名女子受困。湾里派出所巡逻警员到场后,发现两女酒气熏天,但双方拒绝透露谁是驾驶,只强调自己是乘客,驾驶是一名「卤肉」的男子。
由于现场没有监视器,警员无法辨识谁是驾驶,只能对两人进行酒测,两人酒测都超标,请朱、阮两人回警所调查,不过即使警方将朱、阮两人分开讯问,两人都未说出驾驶是谁,分局鉴识小队在采证后,警方已尽力搜集证据,由于无法确认谁是嫌犯,只能先请家属载两人回家。
据了解,两女为湾里某小吃部员工,其中一名女子为越南籍配偶,当日白天六分局调到关键监视器,发现车上只有两人,因此通知该朱、阮两人21日到案说明,经分别询问,阮女在清醒状况下,才指证当天朱女就是肇事驾驶。
后来朱姓女子也才坦承为肇事驾驶人,全案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制单举发,并依公共危险罪嫌函送。
警方指出,只要没有进入逮捕程序,就没有疏纵人犯的问题,因为现在监视器密度很高,类似朱、阮这种欺骗警察的状况,实务上越来越少见,但如果遇到类似情况,经过积极搜证,也只能先请相关人回去,程序上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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