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早逝女儿成植物人 单亲妈欠银行800多万声请更生免除大部分债务
〔记者王捷/台南报导〕沈姓长照居服员丈夫早亡,好不容易盼女儿成人,结果一场车祸女儿成了植物人,她欠下银行862万多元无力偿还,向法院声请更生,台南地院依「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裁定准予沈妇进入更生程序,免除大部分债务。
49岁的沈妇,丈夫在女儿国小时过世,她当长照居服员,月薪约为5万元,但女儿几年前因车祸成了植物人,需依赖呼吸器维持生命,女儿每月的基本生活开销高达4万多,扣除政府补助及保险金后,每月仍需自付1万多元,加上银行欠款,让她的生活压力十分沉重。
沈妇积欠的债务来自国泰世华、中国信托、安泰商业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无担保债务总额达862万多,依「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第3条规定,沈妇可以因无法清偿债务,或有疑虑无法清偿,可向法院声请更生程序,依据该条例第151条,债务总额只要未超过1200万元,就符合更生申请资格。
南院民事庭认为,沈妇曾透过法院,向最大债权金融机构中国信托债务调解,但没有成立,沈妇扣除生活费,只剩余3万多可偿债,即使按这个金额还债,沈妇需要长达21年才能清偿800多万,然而她距法定退休年龄仅剩不到16年,因此她难以在此期间内完全偿清债务。
根据「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第64条之2,法院对沈妇、她的女儿的基本生活费用进行了计算,女儿24小时依赖呼吸器维生,需由沈妇全权照料,虽然她已领取相关津贴和保险金,但这些收入仍不足以覆盖所有的开销,所以裁定让沈妇进入更生程序。
更生计划可说是借由法院认可的还债计划,透过民事法庭审理,重新制订一套符合个案状况的还款机制,只要按时给付款项,即可免除大部分的债务,重启人生,所以称为「更生」,目的是减少社会对立,避免欠下大量债务的人做出难以挽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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