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虐杀女师5度判死逃死定谳 吴宗宪:凶手在不久将来就假释出狱
〔记者刘宛琳/台北报导〕宪法法庭上个月做成「死刑有条件合宪」解释,须符合「情节最严重的故意杀人」者才能判死。最高法院昨依此意旨,将曾五度遭判死的强盗杀害高雄女教师之凶手刘志明,判处无期徒刑定谳。曾任检察官的国民党立委吴宗宪表示,「果不其然,我担心的事情发生了」,刘志明在不久的将来就会假释出狱。
吴宗宪指出,刘志明10年前持铁锤,重击菜市场购物返家的女老师,造成其头部顶骨和额骨凹陷,最后粉碎性骨折大量出血身亡,被告在过程中犯强盗、性侵、杀人等行为,5度被法院认定所犯为严重之罪,依强盗杀人等罪判处死刑,但却多次被最高法院撤销,更4审后改判无期徒刑,最高法院于昨日驳回上诉后,全案定谳。
吴宗宪表示,这是宪法法庭判决严格限缩死刑条件后,首件逆转逃死的案件,这种峰回路转的结局,是被害者家属最不愿看见的尘埃落定,泪水已流干,正义无觅处,而对整体社会而言,令人担心的事才正要揭开序幕。宪法判决就像「老大哥在看著你」,还有多少法官能在这样严密的监控下,让穷凶恶极的被告「死得其所」?
「刘志明在不久的将来就会假释出狱」,吴宗宪表示,现行无期徒刑本质上其实都是25年的有期徒刑,根本无法达到吓阻效果,如同这个案子,被告其实已经在押多年,顶多再坐10几年牢,就可以申请假释出狱了。
吴宗宪说,这也是为什么他再三呼吁,应尽速修法将无期徒刑分为三级,增加一级无期徒刑,被告终身监禁不得假释,二级无期徒刑,服刑满40年方得假释,三级无期徒刑即维持现制。至少让法官在民进党政府要求废死、大法官搞了实质废死的现实情况下,还有机会判一级无期徒刑,将泯灭人性的杀人犯永久隔绝于社会之外,以保护善良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并且帮毁宪乱政的大法官补破网。
对于最高法院表示,被告非预谋犯罪,这是被改判无期徒刑的原因之一。不过,吴宗宪表示,自己实在无法理解,随机对路人强盗性侵,甚至可能在被害人清醒的情况下,咬去其乳头,并以铁锤重击其头部,以几近于凌迟的方式使被害人痛苦死去,这样的犯行是偶发或预谋重要吗?
吴宗宪强调,「偶发性犯罪之恶行不亚于预谋犯罪」,他质疑,又是什么样的经验法则归纳出,偶发性犯罪不比预谋性犯罪严重?更遑论本质上,偶发性犯罪,更是将人命视为草芥,让人更加防不胜防,今天无冤无仇走在路上,也可能无端被惨忍杀害,这难道不比预谋犯罪来的更加令人胆颤心惊?
「如果我还有99条命,我愿意为我孩子死100次」,吴宗宪说,当他看著自己的小孩时,心里常常浮现出这句话。每位为人父为人母者,都是用尽生命的力量在爱护子女,新北割喉案的被害人家属杨爸爸,日前在接受媒体访问时,那种绝望的哭泣声,让他心痛到很多天都睡不好,也绝对不及杨爸爸的万分之一,但司法系统、政客们是不是正在对他们进行第二次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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