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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贴「小心!房东奸女房客」纸条挨告 法官一查「是真的」判无罪

时间:2024-10-06 09:0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陈姓女子贴「小心!房东奸女房客」纸条挨告,法官一查「是真的」判她无罪。示意图。(记者黄佳琳摄)

陈姓女子贴「小心!房东奸女房客」纸条挨告,法官一查「是真的」判她无罪。示意图。(记者黄佳琳摄)

〔记者黄佳琳/高雄报导〕洪姓男子出租房子,邻居陈女得知此事,在租屋处附近贴小纸条「小心!房东奸女房客、111.11出监」,洪不满提告诽谤罪,但法官调查后,发现洪男确实曾涉犯猥亵女儿的国中同学被判刑4年2月,因此认定陈女散布的文字不够精确,但洪男确实曾对「女性」涉犯「妨害性自主」类型案件,因此判陈女无罪。

判决指出,去年11月间,洪男有意把名下的房屋出租,娘家在附近的陈姓女子得知此事,写了几张字条,张贴或摆放在洪男房子前的机车上,洪男拿纸条起来看,发现纸条上写著「小心!房东奸女房客、111.11出监」,洪男不满,认为名誉受损报警后,警方循线逮捕写纸条的陈女。

高雄地院审理时,陈女坦承写纸条,但强调洪男之前犯案的事在邻里间不是秘密,大家都在讨论,且她听母亲说,洪男就是强奸女性才去坐牢,她出于善意为了提醒女租客安全,才会用写纸条方式。

法官查询洪男过去的前科纪绿,发现他曾于2016年1月间,下手侵犯女儿的14岁国中同学,还对少女瞎扯「你鲍鱼不正常,我摸摸看」,被依对未满14岁之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判徒刑4年2月定谳。

洪男于2018年入狱服刑后,虽然有缩短刑期提早假释出狱,出狱时间不是「111年11月」,且坐牢的罪名也不是强奸罪,但法官认为,洪男确实曾对「女性」涉犯「妨害性自主」类型案件,陈女的纸条内容并非无的放矢、毫无根据,加上关于洪男是否有妨害性自主罪前科,对于一般民众考量承租房屋影响甚大,并非仅涉于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关,因此认定陈女并无诽谤的真实恶意,判她无罪,可上诉。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21066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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