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铭谦:无法判死情形 研拟「特殊无期徒刑」或「更长期有期徒刑」
时间:2024-10-08 08:4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次
法务部长郑铭谦今日上午在立院司委会开会前受访指出,将依据宪判意旨修法,对于故意杀人者而无法判处死刑情形,将检讨在死刑外,另提高假释门槛的「特殊无期徒刑」或「更长期有期徒刑」,研议层级化区分假释门槛。(资料照)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宪法法庭针对37名死刑犯声请死刑违宪释宪,判决合宪,但限缩死刑适用范围,必须是故意杀人,且是情节最严重之罪,且符合严格正当法律程序情形,引起社会关注,忧心走向「实质废死」,法务部长郑铭谦今日上午在立院司委会开会前受访指出,将依据宪判意旨修法,对于故意杀人者而无法判处死刑情形,将检讨在死刑外,另提高假释门槛的「特殊无期徒刑」或「更长期有期徒刑」,研议层级化区分假释门槛。
媒体询问,是否可能修法采取终生监禁?郑铭谦指出,此问题将再研议。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日上午邀请司法院、法务部、警政署等相关单位,就宪法法庭日前死囚释宪案的「113年宪判字第8号判决」进行报告,并备质询。
法务部在书面报告指出,将在刑法监狱行法中修法,只要杀人被告在犯罪时、审判中甚至定谳后,有精神疾病或心智缺陷,皆不得判处、执行死刑。但为平衡死刑条件限缩,法务部将修法提高无期徒刑假释门槛,订定「特殊无期徒刑」或「更长期有期徒刑」。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22436(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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