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疑妻要离婚狂殴114处伤痕不治 高院仍判赔岳父465万
无业的刘姓男子认为妻子要离婚并争夺财产,持球棒、登山杖殴打她造成全身114处伤重惨死,岳父范男告刘男求偿,高院判刘男应赔偿465万多元。(记者杨国文摄)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桃园市无业的刘姓男子,因怀疑妻子范女想要离婚及争夺家产,前年在家中涉嫌持球棒、登山杖疯狂殴打妻子,造成妻子全身多达114处伤痕累累,最后伤重不治,刘男被判刑12年定谳;范女父亲怒告刘男求偿,桃园地院判刘男须赔偿465万余元;刘男不服上诉,高等法院今判决驳回,可上诉三审。
45岁的刘男与妻子范女结婚多年,但2人经常争吵,刘男因认为妻子有意离婚,及争夺家产,2021年5月间,刘男狂殴妻子成伤,妻子向法院声请核发家暴保护令获准。
2022年9月14日上午,刘男以球棒、登山杖殴打妻子,凌虐到隔日中午,造成妻子额部、颜面、颚部、眼眶、嘴唇、右耳、鼻部、头皮颞部等全身及4肢成伤,被打到体无完肤,伤势多达114处,最后引发横纹肌溶解症、低血溶性休克、急性肾衰竭而死亡。
刘男发现打死妻子后,竟落跑出门,直到第二天上午才到警局自首杀妻。检方侦查后,以家暴杀人罪嫌起诉刘男。
桃园地院审理后,依家暴伤害致死罪判刘男12年,上诉后,高院仍判刑12年。全案经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死者范女父亲对刘男提出民事诉讼,求偿523万多元。桃园地院认定,范女有法定扶养义务,判决刘男须支付范女扶养父亲的58万多元,及支出丧葬费7万多元,另考量范女身上伤势多达114处,体无完肤,范父终生得承受哀痛,判需给付精神慰抚金400万元,总共465万多元。
全案上诉高等法院,高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无违误,赔偿金额计算也无不当,今判决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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