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误把银行当诈团竟以侵占罪传唤 蔡其昌:谨慎反应招不白之冤
转帐便利性提高,若不慎输错帐号而汇错款,目前仅能请求银行协助联络受款人退回,然而实际上,银行仅作形式上的通知,于诈骗猖獗的社会氛围下,受款人谨慎反应却招致不白之冤。示意图。 (资料照)
〔记者钟丽华/台北报导〕民进党立委蔡其昌向行政院提出书面质询指出,有人汇错款到民众帐户要求退回,受款人以为是诈骗集团,不予理会,但事后却遭警局以侵占罪传唤,饱受惊吓,金融主管机关和银行无健全的追款程序,造成民众困扰,受款人谨慎反应却招致不白之冤。对此,金管会表示,将与银行公会开会研议精进措施。
蔡其昌表示,民众跨行转帐的使用量早自4年前突破10亿笔,去年已超过12亿笔。政府鼓励发展金融科技,转帐方式因而多元不无关系,跨行转帐不一定要外出至ATM,在家里就可轻松用手机转帐。
转帐便利性提高,但银行帐号数字多且冗长,转错帐的机率难免增加,若不慎输错帐号而汇错款,目前仅能请求银行协助联络受款人退回,然而实际上,银行仅作形式上的通知,于诈骗猖獗的社会氛围下,受款人谨慎反应却招致不白之冤。
蔡其昌指出,日前有民众在网路上陈述,指出自己突接到自称某银行客服的电话,表示有人汇错款到他的帐户要求退回,然而由于目前诈骗事件频传,多数诈骗手段就是自称某机关以乍听合理的理由要求被害人汇款,基于警戒心,受款人不予理会,但事后却遭警局以侵占罪传唤,饱受惊吓。
根据法务部统计,近5年侵占罪案件侦查新收9万1061件,件数呈逐年增加,其中不起诉超过6成,其中超过8成是犯罪嫌疑不足,犯罪嫌疑不足5万2636人中,属假性财产犯罪者占18.6%,该占比呈现上升趋势。蔡其昌解释,所谓「假性财产犯罪」,即以财产犯罪案件罪名提出告诉、告发或移送,而实质上属于私权争执之民事案,显见其司法资源浪费情形。
蔡其昌建议,由于诈骗猖獗问题并非短时间即可解决,关于汇错款之后续追回,建议金融主管机关偕同金融机构拟具可协助汇错款人和该受款人处理之合理作法,例如使金融机构可适度向汇款错误的客户收取一定费用,然后由银行员去处理这个错帐等。
金管会表示,近年诈骗情事相当多,社会大众多存警觉,转入行以电话通知受款者,可能会发生受款者怀疑系诈骗电话而未予理会之情形,致当事人间未能及时取得联系协商错误汇款事宜,衍生相关之争议。金管会将尽速邀请银行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开会研议精进存款行及转入行协助通知双方客户之作法,以兼顾客户权益保障及减少社会处理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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