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 在线投稿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欢迎访问农村日报网!
当前位置:主页 > 传媒热点 正文

台中恶狼持手铐随机性侵如厕女子 被羁押才坦承犯行判3年10月

时间:2024-10-09 10:2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台中地方法院认为王男随机犯案,对社会治安有相当危害,且犯后态度不好,依强制性交罪判刑3年10月。 (记者张瑞桢摄)

台中地方法院认为王男随机犯案,对社会治安有相当危害,且犯后态度不好,依强制性交罪判刑3年10月。 (记者张瑞桢摄)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台中市王姓男子去年持手铐埋伏公厕旁,见女子小芳如厕,他尾随企图铐住小芳,手铐却被小芳夺走,丢入隔壁厕所隔间,但王男仍将小芳性侵害得逞,事后王男逃逸被通缉,被拘捕到案后还是全盘否认,检方声押获准后,他迟至法院审理时才改口坦承犯行,台中地方法院认为他随机犯案,对社会治安有相当危害,且犯后态度不好,依强制性交罪判刑3年10月。

判决书指出,王男与被害人小芳(化名)素不相识,去年5月28日凌晨1时35分许,王男埋伏台中市西屯区逢甲公园厕所旁,见小芳进入厕所之际,王男旋即起身,戴上自备的安全帽,尾随小芳进入厕所后,利用小芳尚未把厕所门上锁机会,他闯入厕所隔间,用手抓住小芳手部,并拿出预备手铐,欲将小芳双手上铐,小芳奋力挣扎,并从王男手上抢下手铐,丢到隔壁厕所隔间,王男则将小芳压制在厕所墙壁,性侵害得逞。

王男犯案后逃逸,被发布通缉,台中市警局第六分局之后逮捕他,但他于警方调查与检方侦查时都否认犯行,台中地检署声请羁押王男获准,他于台中地方法院审理之后,才改口坦承犯行,法官认定他触犯强制性交罪,可处3年至10年徒刑。

台中地方法院强调,王男随机犯案,对社会治安有相当危害,且于犯后于侦查中否认犯行,又逃亡被通缉后才到案,试图逃避司法追缉,法纪观念薄弱,至今尚未与小芳和解或赔偿,难以认定他于审理中改口坦承犯行,即认为他犯后态度良好,据此判处徒刑3年10月,可上诉。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23652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