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吃人妻反遭榨干被控性侵 商人怒向双面女求偿150万判准15万
偷吃人妻反遭榨干被控性侵,商人怒向双面女求偿150万。(情境照)
〔记者蔡彰盛/新竹报导〕新竹县丁女背著老公与牌友林男发生婚外情,丁女多次跟他借钱来花、怂恿他卖财产、向资融公司借款,他被丁女榨干后,丁女反倒向检警诬告他性侵与跟踪骚扰,林男愤而对她求偿150万,新竹地院判准15万。
林男说,丁女因打牌熟识她与郑男,多次在郑男面前不避讳与他亲近,甚至打情骂俏,因此误以为丁女对他有男女间情爱,且因丁女在郑男面前不称老公、丈夫,反而称老大,郑男亦不称丁女老婆、妻子,因此他误认二人并非夫妻,于是与丁女发展出婚外情关系。
不料丁女此后多次向他借钱花用、怂恿他将名下财产出售、向民间资融公司借款,他被丁女榨干后,丁女反倒向检警诬告他性侵与跟踪骚扰行为等,使得他在邻里间无法抬头做人、遭受友人非议,精神至为痛苦,愤而向丁女求偿150万元。
丁女则声称没有诬告,因为怕老公知道,所以把证据都弄掉,拿不出来。夫妻现在没有上班,还有一个小孩要养,林男是她老公的朋友,却对她做出这种事,还要她赔钱,她这两年来都没有去上班,也不敢去上班。
法官调查,丁女的诬告行为一审被判有期徒刑7月,可认丁女不法侵害林男人格权,应对林男负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
法官审酌林男被诬告罪名包含妨害性自主,属一般社会通念认为极不名誉之罪,其名誉信用及其于社会上之评价,堪认将受有相当负面影响,其精神上受有相当痛苦,考量双方身分地位、财产资力及本件事发缘由、经过,判丁女需赔偿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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