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列车长处理乘客纠纷被踹伤 女乘客涉伤害罪起诉
时间:2024-10-22 09:4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次
嘉义地检署(资料照)
〔记者王善嬿/嘉义报导〕52岁蔡姓女子今年3月间搭台铁自强号列车,因戴口罩问题与同车张姓乘客发生争执,邱姓列车长到场处理,遭蔡女用脚踹伤,铁路警察接获报案到场,依伤害、妨害公务罪嫌送办,因台铁改制公司化,列车长管理车厢秩序属于载送服务提供者履行契约义务之一环,嘉义地检署今依伤害罪嫌起诉蔡女,妨害公务部分以不起诉处分。
起诉书指出,蔡女3月19日上午11点许,搭台铁118车次自强号列车时,在第3车厢与张姓乘客因戴口罩问题起争执,邱姓列车长到场告知现行规定没有强制戴口罩,蔡女突然大声咆哮,用脚踹踢列车长右大腿,造成挫伤、疼痛。
起诉书指出,蔡女警询时坦承不讳,涉犯伤害罪嫌,此外,交通部台铁管理局改制台铁公司后,铁路载运业务执行与一般旅客运送契约无异,列车长车厢秩序控管,属于载送服务提供者履行契约义务之一环,非执行公权力之公务,遭控妨害公务罪嫌部分不起诉。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37717(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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