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警不满「乱报案」开骂三字经挨告 法官认「一般人常见反应」判无罪
台中地院合议庭认为林员口出三字经,是双方争执时一般人的常见反应,改判林员无罪。 (记者张瑞桢摄)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台中市潭子分驻所林姓员警去年受理邱姓男子报案时,林员质疑邱男的身分与报案动机,双方起争执时,林员脱口辱骂三字经「干你娘咧」,台中地院简易庭依公然侮辱罪判林员拘役10天,台中地院合议庭却认为,是邱男引发争端,林员用三字经回击,这属于一般人的常见反应,应从宽容忍,撤销原判决,改判林员无罪。
判决书指出,大雅警分局潭子分驻所林姓员警,去年(2023年)6月13日上午,受理邱姓男子陪同身心障碍的江姓男子报案,邱男与江男没有亲属关系,邱男却一再下指导棋,指导江男报案的内容,林员质疑邱男身分,双方起争执,邱男出言质疑林员,林员不堪其扰而怒骂「你就出一张嘴最会啊,干你娘咧」(台语),被邱男提告公然侮辱罪。
台中地方法院丰原简易庭认为,林员触犯公然侮辱罪属实,但考量邱男已收下林员给予的3000元和解金,依公然侮辱罪判处拘役10日,可易科罚金1万元。
林员上诉台中地方法院合议庭,他强调,自己确实口出「干你娘咧」,但没有公然侮辱之意,他认为邱男「乱报案」,藉著身心障碍的江男,向江男的祖母索要身心补助款(江男领取的补助款,由祖母保管),「我当时情绪不满,才说这句口头禅,没有损及告诉人社会名誉及名誉人格」。
合议庭认为,是否构成公然侮辱,要由表意人与被害人的关系与事件情状等综合研判,例如被害人自行引发争端,导致表意人用负面语言回击,尚属一般人的常见反应,应从宽容忍这种回应的言论。
法官勘验录影画面,林员当时是因质疑邱男报案的身分与动机,引发邱男不悦,双方起口角,林员一时情绪不满,脱口说出「你就出一张嘴最会啊,X你娘咧」,这句话粗俗不得体,但是争端是邱男引发,林员用负面语言予以回击,尚属一般人的常见反应,仍应从宽容忍,且又是冲突时的短暂言语攻击,并非反复、持续谩骂,现场又仅有少数人听到,难以认定对邱男社会名誉或名誉人格有刻意贬损,据此改判林员无罪,可再上诉。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40565(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