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5万公吨北部弃土倒彰化 164人被判刑、追偿亿元不法所得
不法清运弃土集团载运北部废土至彰化演海地区倾倒、回填鱼塭。(资料照)
〔记者陈冠备/彰化报导〕彰化县芳苑等沿海地区的废弃鱼塭、农田,近年来被戏称「废土天堂」,彰化地检署追查,有北部合法土石清运公司,结合土资场、运输公司、土地仲介及地主等164人,短短一年就倒了52.5万公吨不法废土。彰化地院审理,依废弃物清理法等罪,对164名被告分处6月至3年不等徒刑,及50万至350万不等罚金,追偿不法所得1亿零923万元。
据了解,北部地区工程弃土近年遭严格管控,大批土方无处可去,有合法清运业者看上彰化芳苑沿海的废弃鱼塭可作为「存放区」,于是组成清运一条龙产业链处理不法弃土,为此县府联合警检调多单位成立「联合查缉小组」追缉,揪出昆宏、恒泰、淳家、锖龙等多家清运业者,及土地仲介11人、回填业者15人、司机52人、地主70人等不法犯罪行径,其中台北市土石方公会理事长王建翔,也被检方列为被告,引起震撼。
根据检方起诉书指出,王建翔与昆宏、恒泰公司为负责北部地区工程弃土,找来淳家等4家土石方资源处理场,企图伪造不实清运计划书、土方联单等弃土证明文件来掩护弃土实际流向,并连结开挖、清运车队及土地仲介者,将工程弃土从工地直送农地,倾倒在彰化地区的农地、鱼塭等,共查出非法回填55处,弃土约30万立方米(换算面积约35公顷),约重52.5万公吨。
起诉书指出,昆宏、恒泰公司以每立方米950元至1350元价格,承包建地开挖、清运弃土工程,并以每立方米20元至80元价格,向淳家等4家土资场购买不实收容证明,接著以每米600元至900元价格,招揽锖龙等清运车队非法载运,清运车队再持不实土方来源证明文件及购土证明躲避稽查,并透过李姓土地仲介及陈姓回填业者接洽倾倒弃土,其中仲介每车次可获500元至800元价金,回填业者与地主则每车次可获取1500元至4000元不等之价金。
昆宏公司负责人凃男等人坦承不讳,不过淳家公司负责人杨男辩称,土资场是合法成立,该案土方均经过筛选,这些土方并不是废弃物等,也有辩护人提出彰化县环保局稽查记录,未认定该案土方为废弃物等语。
彰化地院审理,法官认为,该案土石未依「营建剩余土石方处理方案」规定,任意倾倒建筑工程产出物,已造成实际或潜在环境危害,违反该方案订定目的「维护环境卫生与公共安全」,且土方开挖后有发现石块、废砖等物品,显然未经筛选,所以仍应依废弃物清理法之相关规定办理。
法官认指出,有罪被告犯罪事证明确,考虑犯行有相当制度、规模,危害甚钜,且系有计划进行,将负责运清运废土的输运业者赖男,判处徒刑3年,负责土地仲介、土地回填的李男跟陈男也各处3年徒刑,昆宏、恒嘉公司负责人凃男、施男分处1年2月徒刑,其他人员分处4月至3年不等徒刑,提供土地的地主、司机则分处4月至1年不等徒刑,另外,王建翔被诉违反废弃物清理法部分,合议庭审酌相关事证,认为事证不足,判处无罪。
彰化地检署表示,这群不法清运业者组成一条龙产业链,在彰化芳苑等地进行非法回填弃土,大赚不义之财,这是是证明确的事,针对无罪与缓刑部分,检方将研拟再上诉。
彰化沿海地区遭不法弃土清运集团锁定,短短一年就载运超过52.5万吨工程弃土进行非法掩埋。(彰化地检署提供)
彰化地检署破获不法倾运集团,申请扣押共76部曳引车及挖土机等重型机具,并向法院声请查扣追偿犯罪所得。(彰化地检署提供)
检方查获,清运车队持不实土方来源证明及购土证明躲避稽查。(彰化地检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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