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械斗被判刑 一原因2人逆转改判无罪
时间:2024-10-25 09:4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次
简男等人涉嫌与人械斗,涉嫌妨害秩序罪,被高雄高分院改判无罪。(记者鲍建信摄)
〔记者鲍建信/高雄报导〕高市简姓、周姓两帮人因细故,相约谈判械斗,简和蔡姓、黄姓友人不敌受伤,其中简和黄被依妨害秩序罪判刑,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认为,所谓「聚众滋事至少3人」,不能把敌对方人数加进来,加上蔡获判无罪扣除,只有简、黄2人,因此改判无罪。
据了解,周男和简男前为国中同学,互有认识;周因不满其子与简的儿子交往,约简于2022年10月9日晚上近10点,在大寮区光明路某小吃店谈判。
简男携带水果刀与黄姓、蔡姓友人抵达现场,周男则邀集施等4人到场助阵,双方一言不合起冲突,周等人涉嫌持开山刀(均被判刑)攻击,简等3人不敌并受伤(伤害未提告)逃逸。案经警方循线逮捕两帮人马,依妨害秩序等罪嫌移送法办。
高雄地院认定蔡男罪证不足,简、黄触犯意图供行使之用而携带凶器,在公共场所聚集3人以上,分别判处徒刑10月和易科刑6月,均宣告缓刑,简另需支付国库8万元。
检方不服上诉后,高雄高分院开庭调查后,认为「聚众至少3人以上」,不能把敌对的周等人算进来,加上蔡仍然维持无罪判决,只剩简、黄2人,不构成犯罪要件,改判2人无罪,仍可上诉。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41506(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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