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城案》彭振声延押庭结束返北所 北院未决定是否继续羁押
北院晚间对彭振声(左)开完延押庭,安排他搭晚间7时30分囚车返回北所。(资料照)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关于京华城弊案,台北地院今先裁定议员应晓薇续押2个月,台北地检署对涉贪台北市前副市长彭振声声请延押,北院傍晚5时起开庭后已结束,目前彭在北院候审室用餐,预计搭今晚7时30分的囚车返还台北看守所。北院另考量彭的首个押期本周五才会届满,故今日尚未决定是否对彭继续羁押禁见。
北检侦办本案初期,依贪污重罪声押彭振声。北院首度对彭裁定羁押禁见的理由为,彭虽坚称是根据都委会决议,依法行政,然裁定认彭当时兼任都委会会议主席、京华城案专案管理人,属关键角色,但他却在都委会多次会议中,有预设立场、违反议事规则、无视委员之反对意见、指定支持补偿京华城之委员及较无经验之委员担任专案小组之召集人等情形。
裁定也提到,考量本案犯罪实质上有相当隐密性,透过检廉动员诸多人力行动可见一斑,同时导致北检搜证极为不易;加上全案仍有诸多事实有赖亲自在场见闻的涉案人到案作证,然这些涉案人数不少,且位居要职或具有相当财力,代表涉案人都具相当影响力,故可堪任本案案情仍具相当隐晦性。
裁定书还强调,现今网路及通讯软体发达,彭振声可轻易透过秘密方式与他人进行勾串,如未对彭羁押禁见,难防彭进行串证,9月2日凌晨3时对彭裁定羁押禁见。
由于彭振声的首个羁押期将于11月1日届满,北检也考量彭依然存在羁押原因与羁押必要,决定声请延押,北院今天下午5时已开完庭,稍晚将安排彭返还看守所继续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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