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混用工业气体填充医用氧气 中市食药处获检举搜查送办
台中市食药处查获太平某公司疑似用工业用气填充至医用氧气。(食乐处提供)
〔记者苏金凤/台中报导〕台中市食安处获民众检举,有太平一家公司涉疑似混用工业气体填充的医用氧气总计29瓶,加上下游业者完成回收共计45瓶,向法务部调查局台中市调查处检举,并已立案调查中,食安处经审酌相关案情及事证,以该公司涉违反药事法第82、83条规定,移送台中地方检察署侦办。
台中市食安处表示,今年8月12日接获民众检举,太平区某公司疑似违法仿制GMP厂封膜及标签等情事,将工业用气体填充医用氧气,经配合台中市调查处至现场搜查,发现有气体分装工具、封膜及厂商自行列印的检查合格标签等物证,以及疑似混用工业气体填充的医用氧气总计29瓶,已由调查处现场封存并责付保管。
食安处为维护民众健康及权益,针对涉有疑虑的批号,9月12日责令该公司办理药物回收,目前已针对下游业者完成回收共计45瓶,后续将密切配合检调扩大查办。
食安处表示,为保障民众医疗安全,中央2000年4月1日起全面将医疗用的氧气、二氧化碳及氧化亚氮(俗称笑气)等3项气体纳入药品管理,业者须依据药事法第39条规定申请查验登记取得药品许可证才可制造,未经核准擅自制造即涉及制造伪药,最重可处10年以下有期徒。
中国附医毒物科主任洪东荣表示,以工业用气体混入医药氧气内,因工业用氧气中恐存有杂质,例如一氧化碳或其他有毒氧体,而氧气通常使用在急救或缺氧的病患,而病患本身就含氧量不足,需要大量的氧气,若不慎吸入混有杂质的工业用气体可能造成病情的恶化,如一氧化碳就会伤害神经、大脑,若吸入其他有毒的气体会造成其他器官损伤,严重者可能致死。
台中市食药处查获太平某公司疑似用工业用气填充至医用氧气。(食乐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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