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父亲追求恋情抛妻弃子 2儿声请拒养法官判准
同志父亲追求恋情抛妻弃子,二子声请拒养,法官判准。(情境照)
〔记者蔡彰盛/新竹报导〕新竹一对双胞胎兄弟因父亲追求同性恋情而抛妻弃子,2人从小由清洁工母亲拉拔长大,由于父亲对2人的成长不闻不问也从未负责,两兄弟向新竹地院声请免除对父亲的扶养义务,法官判准。
85年出生的双胞胎表示,98年间父母离婚,2人出生以来,对父亲的印象,仅仅是居住在同一空间的人,无论教导养育、家庭经济负担,均由母亲一肩扛起,靠著清洁工微薄薪资及教会教友热心相助,将2人扶养长大。
相反的,父亲非但无正当理由未尽其身为父亲扶养义务,同住时期经常在外积欠债务,三不五时都有人到家讨债,而父亲纵使有工作赚钱,其认为无须花用于妻儿及家庭上,均用于其个人花费,对家庭不闻不问,包含2人幼稚园、国中小、高中大学毕业典礼及结婚等重大典礼、历程,父亲从未出席、参与,且父亲离婚后,虽约定亲权由母亲负担,然父亲从未探视、支付扶养费用,离婚后从此音讯全无。
母亲直至98年才离婚,原因在于想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而隐忍多年,而离婚原因是父亲自始认为妻儿阻碍其追求自由、爱情(父亲性向为同性恋)。
从小兄弟家境十分困顿,多仰赖教会会友帮助,兄弟也因家境困难,无法支撑大学学费,选择进入有零用钱的军警学校就读,相比同侪提早负担家计,协助家中经济来源,因此声请免除对父亲的扶养义务。
法官调查,兄弟2人主张父亲不仅对他俩自幼迄成年,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且情节重大,父亲当庭对于孩子的主张及相关事证并无意见,亦均未有所争执。
法官审酌父亲自兄弟2人年幼时起迄成年,无视子女受扶养之需求,长期以来无正当理由未善尽扶养义务,情节确属重大。因此两兄弟主张免除对父亲的扶养义务应属有据,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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