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县盐埔乡公所雇员工程验收 索贿15万从轻改判2年半
时间:2024-11-07 08:0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次
屏东县盐埔乡公所建设课郑姓雇员验收工程,涉嫌向包商索取贿款,被高雄高分院判刑。(记者鲍建信摄)
〔记者鲍建信/高雄报导〕屏东县盐埔乡公所建设课郑姓雇员验收工程,涉嫌向包商索贿15万元,被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判处徒刑4年,他不服上诉,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从轻改判2年6月,褫夺公权3年。
判决书指出,2018年12月和2020年7月,被告郑男分别办理乡公所「双新公园南侧排水渠道改善工程」和「盐埔乡丰年路尾段道路改善工程」等采购标案,并负责发包、履约管理、估(验)收及请款等业务。
郑男涉嫌向陈姓厂商索贿共15万元,陈男担心工程验收和请款遭刁难,将现金装入信封袋交付。案经民众向廉政署南调组检举,报请屏东地检署侦办后,依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提起公诉。
地院认定郑触犯2罪,并缴回贿款,并处执行刑4年,褫夺公权4年﹔陈姓包商则犯交付贿赂共2罪,并处8个月徒刑,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缓刑3年,褫夺公权1年,须向公库交付10万元。
仅郑男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审酌其索贿金额不高,并坦承犯行等情节,从轻发落,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褫夺公权3年,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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