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文老师写成语暗指同事「偷人」 一审判拘役50日
台中一名国文老师写电邮暗指林姓女同事「偷人」,并用「罗敷有夫、使君为妇」等成语指控,台中地院依诽谤罪判她拘役50日。(记者陈建志摄)
〔记者陈建志/台中报导〕台中市某学校庄姓国文老师和林姓老师有纷争,以电邮寄到学校电子信箱,寄给全校303位教职员,写上「偷人」、「罗敷有夫、使君为妇」等成语指控,林女不满提告;台中地院认为,庄使用该成语让阅览者认为林对婚姻不忠,此为林女个人私生活领域,也与公共利益无关,以她有损为人师表的表率,依诽谤罪判她拘役50日,可上诉。
判决指出,庄姓国文老师今年4月12日以电子信箱将写上「林老师的道德尺度也是令人瞠目结舌了呵呵,今天是愚人节吗?」、「林老师都完全不会做『偷人』什么的事吧?」、「什么罗敷有夫、使君有妇的公然放闪,啧啧!真的很敢」的电子邮件,寄到全校303位教职员使用的电子信箱,遭暗指的林姓女老师不满提出妨害名誉告诉。
庄女在审理时,坦承将此封电子邮件寄到学校教职员使用的电子信箱,但矢口否认有何散布文字诽谤犯行,辩称是林姓同事先提到她偷电,只是在回复林「偷」这个字,为了对比林女说她偷电的荒谬性,甚至辩称「偷人事件」指的是王必胜部长。
庄女的辩护人则表示,原本全校教职员电子邮件的内容是在讨论地下室的使用规范,林女转而指责庄女有「偷电」等滥用公共资源情事,庄女是基于自辩始回应写了该封电邮,另「罗敷有夫」、「使君有妇」只是成语,不是事实的陈述,应与诽谤的构成要件不符。
法官指出,「罗敷有夫」、「使君有妇」均为具有典故缘由的成语,「罗敷有夫」现今意指妇女已婚,「使君有妇」用以比喻男子已娶,「偷人」的释义则是妇人与人通奸,文字中提及的偷人,加上两句成语,已有指责林女对婚姻不忠的行为,不但对林女的社会评价有所妨害,且贬抑其人格、声誉。
法官指出,庄女所述不但与林女的婚姻状态不符,且为林女的个人私生活领域,与公共利益无涉,认为庄女明显欠缺尊重他人名誉的法治观念,有损为人师表的表率,且犯后仍否认犯行,至今未向林女道歉或达成和解,依散布文字诽谤罪,判处50日拘役,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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