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砍7刀杀死女友捧16本手抄心经求轻判 高院仍判无期徒刑
男子陈昭坤涉杀害同居女友,高院认定不符合自首规定,今判无期徒刑。(记者杨国文摄)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担任建筑工人的陈昭坤不满同居8年的女友要分手,愤持菜刀砍后颈部等要害7刀致死,基隆地院审理时,陈男认罪,主张有自首,称每天都念佛经、抄佛经回向给女友,请求轻判,检方怒斥陈男如屠夫般凶狠杀人,仍被依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高等法院审理时,陈男当庭呈上16本手抄心经,表示忏悔之意,但遭审判长「退货」,质问「不是抄一抄就能证明功德」;高院审理认定陈男不符合自首,今仍判陈男无期徒刑,可上诉。
47岁的陈男在去年7月间,不满交往8年的刘姓女友要分手,趁女友在友人陪同下返回二人基隆市同居租处拿取衣物,要求复合遭拒后,怒呛「要死大家一起死」,左手掐住刘女脖子,右手持菜刀,朝刘女后颈部猛砍7刀致死。
刘女的友人听到屋内传出摔掷物品的争吵声,急忙拍门,但无人开门,只好报警。警方赶来时,将倒卧血泊的刘女送医急救仍不治。
基隆地院组成国民法官审理时,检方在陈男模拟杀害刘女过程后,痛斥陈男只因无法忍受刘女要跟他分手,竟残忍地像屠夫一般,猛砍刘女7刀致死,并指控陈男砍杀刘女颈部的伤口血迹喷溅,比他178公分的身高还高,犯后迄今均未向刘母道歉,未真心悔悟,建请判陈男无期徒刑。
陈男则主张符合自首减刑规定,并称每天都念佛经、抄佛经回向给刘女,请求轻判7年6月。
基院认为,陈男案发后拒绝警方入门,还清洗血迹,虽声称想轻生却没有伤痕,质疑他「说一套,做一套」,国民法官也考量他自始未向刘女家属道歉,认定并未真心悔悟,不符合「自首」要件,合议庭依家暴杀人罪判无期徒刑。
陈男不服一审判刑太重,上诉高院审理,还突然递上16本手抄的「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表示有悔意,希望手抄心经回向功德给被害人,请求轻判。
审判长看了手抄本心经后,当庭退回并称「写这么多本在写什么?不是抄一抄就收到你的功德」,又说「抄写心经教了你什么?还是只跟著抄?」、「杀人、抄佛经、不能学坏,有关联吗」?
陈男表示,以前常和刘女到庙里打坐,自己也不会说谎,盼法官「像青天一样」,明白他的用心。被害人委任律师批评,一审时,家属就不接受陈男所送佛经,「这不是家属能接受的忏悔方式」。
男子陈昭坤涉杀害欲分手的同居女友,高院认定不符合自首规定,判无期徒刑。(记者杨国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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