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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律师」替企业打官司被当庭揭穿 判刑4月

时间:2024-11-21 17:0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江姓男子毕业于大学法律系但没拿到律师执照,2度替同企业打官司,当庭被法官戳破假律师身分,被桃园地院判刑4月徒刑。(资料照)

江姓男子毕业于大学法律系但没拿到律师执照,2度替同企业打官司,当庭被法官戳破假律师身分,被桃园地院判刑4月徒刑。(资料照)

〔记者郑淑婷/桃园报导〕37岁江姓男子毕业于大学法律系但未取得律师资格,却2度诈得桃园市某企业委任协助打官司,开庭时法官察觉江男身分有异,戳破他假律师身分,桃园地院近日以违反律师法,判处江男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罚金以每日1000元折算。

江男明知自己没有律师资格,2021年7月间,先是向桃园市某企业收取3万9800元酬劳,替该公司与另1间公司所发生的民事确认雇佣关系纠纷官司担任诉讼代理人,负责写诉状、出庭并应对法院,当时江男身分未被揭穿,隔年5月又向同间公司收取2万元酬金,协助处理与另间公司的不当得利纠纷案,承审法官当庭察觉江男律师身分有异,委托江男的公司才知自己遇到假律师,江男今年5月被桃园地检署起诉并移审桃园地院。

江男承认自己没有律师证书,却陆续收取金钱替某公司担任诉讼代理人、撰写书状,并预备为其撰写起诉状对他人主张权利,但也辩称自己是要就任该公司法务,所收的金钱是预收裁判费,法官从相关证人证词认为,江男说词无可采信,犯行勘以认定,并审酌其行为破坏司法威信、损害司法人员形象,且他毕业于大学法律系,具有高于一般人的法律知识,所为尤属不该,加上犯后始终矫饰卸责、态度极差,兼衡犯罪动机、目的、手段及学历,审结依违反律师法判处他有期徒刑4月,可上诉。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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