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签180万本票赠「小三」 分手后反悔、被法官打脸
时间:2024-10-11 11:0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次
苗栗地方法院调查,认张男是自愿签立本票赠与钟女,驳回张男之诉。(资料照)
〔记者彭健礼/苗栗报导〕张姓男子被妻子林姓女子发现与投资建案的女销售员钟姓女子发生婚外情,夫妻离婚。林女不满钟女破坏婚姻,提告求偿100万元;张男为安抚钟女,签立2张面额共计180万元的本票给钟女。结果,2人之后也分手,张男反悔,诉请本票债权不存在,经苗栗地方法院调查,认张男是自愿签立本票赠与钟女,予以驳回。
张男与林女于2002年结婚,2人育有3名子女;林女于2010年起感受到张男对其日趋冷淡,发现张男与投资建案的女销售员钟姓女子有近2年的婚外情;夫妻于2021年10月间协议离婚。
林女不满钟女破坏婚姻、侵害她的配偶权,提告向钟女求偿100万元。钟女为了官司及被求偿金额烦恼,张男遂签了一张面额100万元、一张面额80万元的本票给钟女,以安抚钟女的心情,并称「这180万根本就不多,我以后会给更多,我赚钱的能力不是我自己在说的,这些钱对我来说根本就没什么,我也不在乎这些钱」等。
结果,张男、钟女之后也分手;张男反悔,诉请本票债权不存在。经苗栗地院法官调查后,认张男是自愿签立本票给钟女,此2张本票的原因关系应为赠与契约,且赠与契约之金额为180万元,张男请求确认此2张本票债权不存在,为无理由,应予驳回。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26400(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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