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天坑」案开庭 丰邑建设负责人不认罪喊「非常冤枉」
新竹县竹北「天坑」事件,新竹地院今(16日)上午临时新增案件准备程序,对于检方指控涉,丰邑建设黄姓代表负责人坚决反对教唆伪证等罪嫌。(记者廖雪茹摄)
〔记者廖雪茹/新竹报导〕新竹县竹北「天坑」事件,新竹地检署检察官于7月起诉新竹县长杨文科等官、商、技师共12人,分别依违反复工图利等罪嫌建请新竹地院从重量刑且没收不法所得2.5亿元;法院今(16日)上午临时新增案件准备程序,对于检方指控涉,丰邑建设黄姓代表负责人坚决反对教唆伪证等罪嫌,当面否认有罪喊冤说「我真的是非常冤枉」,另两名被告则是当庭认罪,请求宣告缓刑。
新竹地院今上午9点半,针对此案被告黄姓公司负责人、李姓法务、及陈姓、洪姓两名技师等4人召开案件准备程序庭,其中洪姓技师未到。
审判长杨数盈询问对于起诉内容有无意见,丰邑建设黄女回答「我真的没有啊!我没有参与。」否认检方指控她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教唆伪证等罪嫌,接著委任律师回答有三点可佐证,第一被告无参与,仅挂名公司代表负责人及授权专业经理人,无犯罪行为参与;其次,沿用多处不符;第三,起诉书晦暗不明,依照刑事诉讼法主张黄女为共同正犯,检方援引事证是什么?
黄女委任律师并回答,法务部分也不是黄女所长,黄女应该是基于爱护公司立场而胜任,在公司扮演激励员工的角色。本案检察官待证事实,列黄女为名誉负责人又是李姓法务的直属主管;对于检方指控黄女伪造所谓CCP契约,坚决反对。黄女是虔诚基督教徒,劝人为善,律己甚严,「对于可能违法,她自己感觉不对,不能做」,更不可能还去指使不实的伪证,不能因为黄作为负责人及法务主管即认定她有罪。
该律师并表示,检察官指控黄女曾传讯息要部属利用关系去疏通,这点应是李姓法务误解或是传话错误,黄女的「让他去想办法看怎么处理」,意思是施工是工程部门的事,应由工程部门主管处理并非她负责,检方不能因此而认定黄女有参与。
李姓法务、陈姓技师本人都当庭认罪。李姓律师代为请求减轻或免除罪责,强调李身为法务提供咨询,一时失虑,犯后后悔不已,也坦承犯行,请法官审酌其妻为急重度身障,请求从轻量刑,李姓法务会记取教训不再犯,陈姓技师委任律师也向法官表示,陈坦承犯行,请求宣告缓刑。
新竹地检署于今年7月17日侦结起诉杨文科等12人涉嫌贪污等案件,指出丰邑机构偷工减料酿成天坑,严重危及民众身家安全,杨文科等公务员背弃民众所托、图利护航丰邑机构,官商勾结恶性重大,请法院从重量刑并没收2.5亿余元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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