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1碗猪脚汤趁机对女照服员伸狼爪 宜兰色翁赔偿25万换缓刑
时间:2024-11-11 22:0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次
宜县胡姓老翁用一碗猪脚汤趁机对女照服员伸狼爪 ,因与被害人和解获缓刑,逃过牢狱之灾。示意图。(资料照)
〔记者江志雄/宜兰报导〕宜兰县年近70岁的胡姓老翁,对照顾他失智妻子的居家照服员小芬(化名)伸狼爪,把手伸进女方衣物抚摸腰臀、侧胸,触犯强制猥亵罪,他接受调查时同意给付25万元和解,一审被判有期徒刑8月,缓刑4年,逃过牢狱之灾。
检警调查,小芬在胡男家中担任居家照服员,帮失智的胡妻洗操、更换尿布、买午餐,今年1月30日到胡家服务时,胡男先以眼神示意妻子离开客厅,再端出猪脚汤到客厅给小芬食用,借故坐在身旁上下其手。
胡男趁著小芬坐在沙发上食用猪脚汤之际,把手伸进她的衣物内不断抚摸背部、腰臀、侧胸,小芬用手肘推开,起身到厨房洗餐具,后来回到客厅拿出服务纪录表给胡男签名,胡男签完后重施故技,小芬以服务时间到了为由想要离去,胡男才收手。
事发后,小芬不甘受辱,具状向宜兰地检署提告,全案由检察官侦结起诉。宜兰地方法院审理时,胡男坦承犯行,法官审酌相关事证,认定他不顾被害人反对强制猥亵,处有期徒刑8月,考量他没有前科,并与被害人和解,一并宣告缓刑4年,但要履行缓刑条件,即限期给付25万元给小芬、接受3场次的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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