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籍男大生硬上前女友「咬人留记号」 判4年10月刑满驱逐出境
蒙古籍男大生阿全性侵同国籍前女友阿美。(情境照)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男大生阿全(化名)被同为蒙古籍的前女友阿美(化名)指控性侵,也会咬阿美身体如同做记号,为的是阻止阿美找新男友;阿全却辩称是阿美主动替他口交再性交。最高法院维持历审见解,指阿美若非亲身经历且记忆犹深,难以凭空杜撰被害情节,依强制性交等罪对阿全判刑4年10月徒刑,并命其执行完毕后驱逐出境,全案定谳。
这对蒙古籍学生于前年4月起成为情侣并同居,去年2月14日前某日感情生变分手,阿全此后会在夜间就寝时借住隔壁友人租屋处。但同月27日凌晨阿全见阿美整理行李、预计前往高雄找友人游玩,怀疑是要借机与其他异性碰面,心生嫉妒情况下,将阿美压在床上性侵。
3月1日凌晨阿全见阿美从高雄返回租屋住,质问有没有跟异性碰面等诸多问题,阿美拒绝回应,阿全把人压在床上并褪去其全身衣物,俯身亲吻同时咬伤皮肤,直到阿美扬言报警,阿全才停手。
3月2日凌晨,阿全返回租屋处见阿美只穿长版T恤及内裤躺在床上,强吻并伸手摸胸,幸阿美大声尖叫反抗,他才停手并离开房间。
法院审理时阿全辩称,当初阿美说要还他钱,他认为只是借口,实为想见他,两人还在房内一起用餐,接著他问要不要做爱被拒,所以他准备离开手却被拉住,经他表明已无性欲,阿美仍替他口交并发生性关系。
不过阿美泣诉指27日凌晨自己准备冲澡,所以全身都没有穿,阿全却因为有房间钥匙而进入,见到床上有打包好的行李便质问她要去哪里,是不是要去跟男人碰面。
阿美回「这不关你的事」后进入浴室,阿全却突然打开浴室的门,还称赞她身体很好看为何要遮掩,并开始上下其手,即便阿美强调「我们已经分手了」,阿全仍回「我现在硬上或杀了妳,别人也不会知道」,再性侵得逞。
阿美也指阿全会在她身上做记号,所以会咬她左、右边的胸部,一直到肩膀,还把她翻过来,咬背部、屁股,最后再对她表示:「妳不能去认识新的男人了,因为我在妳身上做记号。」
一、二审均指,阿美若非亲身经历且记忆犹深,难以凭空杜撰被害情节;审酌阿全造成阿美身心受创,且犯后始终否认犯行也未赔偿等情,依强制性交既、未遂与强制猥亵罪对他判刑4年10月,并命其执行完毕后驱逐出境。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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