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男子在门口滑倒骨折 判超商赔14.7万
杨姓男子在全家宜兰凯旋店门口斜坡滑倒骨折后求偿,法官判全家应给付14万7000多元。(记者江志雄摄)
〔记者江志雄/宜兰报导〕宜兰县一名任职于外商公司的杨姓男子,在宜兰运动公园旁的全家便利商店宜兰凯旋店门口斜坡滑倒,导致全身多处骨折,向全家求偿44万3000多元,法官判赔14万7000多元,全家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最近被宜兰地方法院驳回,全案确定。
判决指出,2022年1月7日中午12点多,杨男欲跨过全家宜兰凯旋店门口积水处,踩在抿石斜坡滑倒,造成右内踝骨骨折、右侧第四跖骨骨折、右侧近端腓骨骨折等伤害,随即急诊住院手术,他统计住院医疗费用、中药费、配偶请假看护1个月、他请假7个月不能工作的薪资,请求赔偿44万3000多元。
承审法官认为,店家雨天未在入口处设防滑铺面虽然不应该,但事发当下光线充足、视线良好,杨男未加注意而滑倒受伤,审酌现场相关迹证,杨男与店家各付40、60过失责任比较公平。
至于杨男提出的赔偿金额,法官只同意住院医疗费与不能工作的损失,其中的医疗费要扣抵已请领的保险理赔金,剩下24万5000多元,再扣掉自己必须担负的40%责任,他可请求的赔偿金额为14万7000多元,此案在去年7月审结,不过,全家提出上诉。
宜兰地院合议庭认为,原审认定全家应负60%过失比例并无不当,判决全家给付杨男14万7000多元无违误,上诉指摘原判决不当没有适当理由,应予驳回,不得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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