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闪红灯路口未停 撞伤人判刑
时间:2024-09-28 17:0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次
2024/09/28 14:59
〔记者陈凤丽/南投报导〕闪红灯路口须先停车再行驶,遭取缔罚锾事小,肇事致人受伤就代志大条!南投县叶姓男子骑机车行经闪红灯路口未停,撞上骑在交叉道路上的机车,女骑士摔车受伤,叶男也锁骨韧带撕裂伤,叶男因无驾照骑车又撞伤人,南投地院法官以未领有驾驶执照驾车过失伤害罪名,判刑4个月。
55岁叶姓男子去年9月下旬,没有驾照骑机车外出,骑到水里乡自由路与中山路的路口,该路口为闪红灯路口,依规定驾驶人须停车左右转头看有无来车,确定没有车才能继续前行,惟叶男没有停车,直接冲过交叉路口,而此时刚好有陈姓女骑士骑机车到中山路与自由路口,陈女所骑的道路路口是闪黄灯,依规定也要减速,陈女也未减速注意路况,叶男与陈女的机车发生碰撞。
陈女伤得不轻,胸壁挫伤合并左侧肋骨有4根骨折,而叶男也摔伤,右肩锁骨韧带撕裂伤,两人都受伤送医,陈女后来对叶男提出过失伤害告诉,叶男则未提告。
叶男经南投检方起诉后,南投地院审理期间,叶男无驾照骑车,虽与陈女达成调解,但后来未履行赔偿,且闪红灯未停的过失程度较高,及考量陈女的伤势,近日以未领有驾驶执照驾车过失伤害罪名,判刑4个月。若易科罚金折合12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13837(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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